第9章 胡蘭成:誰不曾愛過個把人渣(7)(1 / 3)

這一聲“啊”,是一道森嚴的防範,劃出了他們之間的距離,她就此把他看成了一個陌生人,一個不可以不設防的人。那一晚,他們各自就寢。

第二天淩晨,胡蘭成來到張愛玲的房間,俯下身子親吻她,張愛玲從被子裏伸出手臂,抱住他,忽然間淚流滿麵,喊了一聲“蘭成”。

這是一次為了告別的擁抱,她抱住的不隻是一個男人,還有自己的舊感情,第一次的愛,她就要與它分離了,心中充滿了惻然的憐惜。

13.胡蘭成給過張愛玲多少錢

這次分別之時,張愛玲給了胡蘭成二兩金子。《小團圓》裏說,是交給胡蘭成的侄女青芸的,胡蘭成看見了,沒作聲。後來寫書的時候,他大概不好意思說自己當時看見了。胡蘭成更愛說張愛玲給自己寄過三十萬,這事胡蘭成在《今生今世》裏寫過,張迷因此覺得胡蘭成對不住人家還拿人家錢,簡直是個吃軟飯的,胡迷則一如既往地得意,能吃到軟飯說明胡大爺有能耐。

確實也是,吃軟飯肯定比包養更能證明一個男人的魅力,可惜《小團圓》扯下了這個溫情脈脈的麵紗。張愛玲明確寫道,胡蘭成並不是像他說的那樣,隻給了她一點兒錢,隻夠做一件皮袍。他曾經給她帶來過一箱子的錢,現鈔,是他辦報的經費,還對她說,在經濟上讓我來照顧你。

之後他又多次帶給她錢,對她說,你這裏也可以有一筆錢。張愛玲收下來,她說,她要還給她媽媽。

張愛玲說過,要是愛一個人愛到跟他要零花錢的程度,那真是很嚴格的檢驗。同理,要是恨一個人恨到要把他給自己的每一分錢都結清的地步,那也是很刻骨銘心的怨恨。張愛玲因為各種積怨,一直打定主意要將母親在自己身上花的每一分錢都還掉。在她的“仙女”年代,胡蘭成欣賞她這種剔骨還父割肉還母式的決絕。

但當他陷入窘境時,怕是就沒有那麼讚同了。他身邊的每一個人都在幫助他,青芸、斯君,都在為他奔波打點,唯有張愛玲,雖然也不辭辛勞地去看他,卻在金錢上,不透一絲口風。

我不知道胡蘭成怎麼想的,也許他並沒怎麼想,所有的壓力都來自張愛玲自身,反正在張愛玲交出這二兩金子之前,隻要他一沉默,或者臉色一暗,她都會想到他是怨恨她不拿出錢來,她倔強地想,不管,反正我要還給我媽。

但是她沒有還成,她媽哭著拒絕了。這個訣別的早晨,她把二兩金子還給了胡蘭成,這同樣是個交割,她已經不再愛他,就不可以在他麵前耍賴與倔強,收著他給的錢。金錢真是檢驗感情的唯一標準啊。

胡蘭成依舊給她寫信,對她說“我永遠愛你”,他以為這是巨大的安撫,以為她怕自己將她拋棄。她將剛拿到的劇本的版稅寄給他,做進一步的交割。就這麼過了半年,1947年5月,胡蘭成憑著一手出神入化的馬屁功夫,贏得了當地一位士紳的歡心,幫他推薦就業,介紹朋友。眼看著在溫州城已經能夠立住腳,他又遠遠地搭上了文化界大腕梁漱溟,再度出山也有了機緣。胡蘭成心裏高興,寫信去告訴張愛玲,沒想到,就是這封信,引出張愛玲與之分手的決斷。

在《今生今世》裏,胡蘭成錄下那封信:

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這次的決心,我是經過一年半的長時間考慮的,彼時惟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小團圓》裏,這封信沒有這麼簡單,盛九莉在信裏寫:“我並不是為了你那些女人,而是因為跟你在一起永遠不會有幸福。”她本來還想寫上“沒有她們也會有別人,我不能與半個人類為敵”,又覺得這句話像氣話,反而不夠認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