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民主及政黨協商的發生與頓挫
2012年中國共產黨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製度”並作係統論述;2013年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強調“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製度化發展”。這是中國共產黨對過去九十多年政治智慧的經驗總結,也是對現實需求的準確把握。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及政黨協商製度是中國共產黨在領導新民主主義革命曆程中,逐步把各民主黨派和廣大人民團結在自身周圍而逐步形成和確立的,此後,又在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實踐中不斷得以完善和鞏固。作為民主製度重要組成部分的協商民主,其構想緣起於民主革命時期的黨派間的政治協商,新中國成立之後得到發展和完善,反映的是近現代中國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向社會主義社會變遷的政治環境中民主政治的生長特征。
近代以來的中國政派林立、政爭不已。在很長時期內,中國麵臨三種可供選擇的建國方案:第一種方案先由北洋軍閥後由國民黨統治集團代表。他們主張實行地主買辦階級的專政,使中國社會繼續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道路。第二種方案由某些中間派或中間人士代表。他們主張建立資產階級共和國,使中國社會走上獨立發展資本主義的道路。第三種方案由共產黨代表,主張建立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共和國,經過新民主主義走向社會主義。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性質的中國,需要完成的曆史性政治任務是國家獨立和人民民主,在此過程中,與上述三種方案相匹配的三類政黨:主要代表著官僚買辦資產階級的中國國民黨;主要代表著工人階級及廣大人民的中國共產黨;介於國共兩黨之間的主要代表民族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的各民主黨派。
三類政黨的主要分歧在於建立何種性質和模式的政治製度。中國共產黨創製體現各“革命階級”利益訴求的新民主主義理論,目的在於造就一種工農主導、多階級階層參與的政治模式。這種製度設計,包含“協商”的題中應有之義。在中國長期的革命、建設和改革進程中,曆史選擇了中國共產黨,選擇了馬克思主義和社會主義。在與社會主義相關聯的一係列製度體係中,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共同支持的中國式協商民主和政黨協商製度成為重要選擇之一。
一、中國現代政黨的緣起
中國政黨的產生和演變,肇因於中國封建社會的解體、新興階級的出現和西方政黨學說的傳入。中國漫長的封建社會中,曆代專製王朝皆製定嚴厲律例禁止民眾結社集會,群眾隻能秘密結社從事幫會活動,《辛醜條約》簽訂後,清政府迫於國內外壓力實行“新政”,先後頒布了《結社集會律》和《欽定憲法大綱》等律令,承認民眾享有結社權利,並對結社集會的活動限製在清政府允許的範圍內,黨禁逐漸被廢止,政黨政治開始起步。
中國現代政黨起源於清末反對專製皇權鬥爭,由革命團體整合發展而來,早在19世紀末,近代資產階級就開始衝破清政府禁令,改良派和革命派相繼成立諸多高度政治化的團體組織。20世紀初的民主革命思潮愈益高漲,迫切需要成立能夠凝聚和領導全國革命力量的政黨,統籌反清革命事業,同盟會應運而生。清光緒三十一年,中國同盟會成立於日本東京,留日學生之加盟者,達十七省,蓋中國民主共和主義者大集團之秘密結社,抑即今日國民黨係之元祖也。當時組成主要分子,大別為三:一曰孫文一派之興中會(廣州派),二曰黃興一派之華興會(湖南派),三曰章炳麟一派之光複會(浙蘇派)。同盟會以“三民主義”為政治綱領和指導思想,具備完整的組織形態、明確的革命目標、健全的組織機構,成為首個現代意義上的政黨組織,同盟會的成立是中國資產階級革命團體聯合反清的需要,政黨政治開始登上中國曆史舞台。
民國初年,政黨政治觀念在民主共和浪潮中得到增強,諸多政客開始投身其中,中國政治舞台上演了政黨政治的活劇。社會各利益集團紛紛提出自己的政綱、政見,開展建立或改組政黨的活動,試圖通過政黨競爭角逐政治權利,導致當時中國迅速出現建黨或改黨的高潮,政黨林立之勢如雨後春筍。據統計,從1911年武昌起義至1914年1月國會解散,新興的公開的黨“會”竟達682個,其中從事政治活動的約有312個。
辛亥革命成果被袁世凱竊取後,在宋教仁的主持下,同盟會於1912年8月與多個黨派合並改組為中國國民黨,同盟會由秘密狀態成為公開的政黨。北京臨時參議院通過和頒布的《中華民國國會組織法》,拉開了中國曆史上首次政黨競選的帷幕,1913年5月,統一黨、民主黨和共和黨合並成立進步黨,進步黨成為國會僅次於國民黨的第二大黨。以三個分立的小黨對抗一個大黨,況且此時各省的政治機關,大半還是操在革命派的人手裏,所以選舉的結果,國民黨大獲勝利,其餘三黨皆歸失敗。於是三黨為在國會裏麵對抗國民黨起見,乃合並而為進步黨,這便是進步黨的大化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