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協商民主及政黨協商在中國的緣起及曆史演進(7)(1 / 3)

發揚人民民主是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協共同的政治基礎,但兩者發揚民主的方式有所差異。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權力機關,具有強製性的民主集中製的組織原則和工作方針,以選舉民主的方式要求少數服從多數,以形成統一的意誌。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組織,對各個社會階層的包容性決定了以“政治協商”作為活動的基本規則,以協商民主的方式商談議事。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製度和政治協商會議的協商製度相互補充,從而形成我國獨特的選舉與協商共存的民主模式。

二、社會主義建設時期協商民主及政黨協商的曲折發展

從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到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前,中國主要因襲蘇聯模式建設社會主義,成就巨大,失誤並存。經濟和社會建設經曆曲折的發展過程,中國式協商民主及政黨協商也在曲折中緩慢發展。蘇聯模式對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國家建設發揮過積極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其負麵影響逐漸突顯,不斷膨脹的“左”的思想最終釀成“文化大革命”。這一時期,中國的多黨合作製度繼續存在,“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也沒有放棄,但“左”傾錯誤在中國共產黨與民主黨派的關係上產生負麵影響並逐步加大,各民主黨派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顯下降。

伴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基本完成,民族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被改造和消滅,各民主黨派失去了賴以存在的經濟基礎和階級基礎,民主黨派和多黨合作製度的存廢問題再次被提及。毛澤東勸阻了民主黨派“光榮解散”的主張,他於1956年4月在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參加的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了《論十大關係》的講話,論述黨和非黨的關係時指出“究竟是一個黨好,還是幾個黨好,現在看來,恐怕是幾個黨好。不但過去如此,而且將來也可以如此,就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這是中國共產黨首次明確提出與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同年5月,毛澤東在最高國務會議上講話時再次強調“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八字方針,八字方針也就在長時期內成為中國共產黨處理黨派關係的基本方針。

中共八大於1956年在北京召開,劉少奇在代表中共中央作的政治報告對民主黨派的地位進行闡述,“我國的民主黨派主要是在抗日戰爭時期形成的,並且同我們黨早就發生了合作關係。它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時候,參加了人民政府,隨後又逐步地支持了社會主義事業。在今後,我們認為,應當采取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

劉少奇還分析了各民主黨派長期存在的必要性,“中國各民主黨派的社會基礎是民族資產階級、上層小資產階級和它們的知識分子。在社會主義改造完成以後,民族資產階級和上層小資產階級的成員將變成社會主義的勞動者的一部分。各民主黨派就將變成這部分勞動者的政黨。由於在這部分勞動者中,資產階級思想的殘餘還會拖得很長,各民主黨派還需要在一個很長的時間內繼續聯係他們,代表他們,並且幫助他們改造”。其次是以黨派共存促進相互監督,“各民主黨派同共產黨一道長期存在,在各黨派之間也能夠起互相監督的作用”。

中共八大將“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以決議形式正式確定下來,並且提出了處理黨派關係的原則措施,黨派監督作為人民政協的重要工作內容開始從政治協商職能中分離出來。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相互監督”八字方針的提出,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在新中國成立初期繼續發展的重要體現,極大地調動了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投身社會主義建設的積極性,對於進一步發揚人民民主,提高人民群眾特別是知識分子的積極性,加強社會各階層的團結,鞏固和擴大人民民主統一戰線和人民民主專政起到推動作用,為繼續發展我國多黨合作製度提供了堅實基礎。

黨派監督是指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相互監督。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詳細指出:“各黨派互相監督的事實,也早已存在,就是各黨派互相提意見,作批評。所謂互相監督,當然不是單方麵的,共產黨可以監督民主黨派,民主黨派也可以監督共產黨。為什麼要讓民主黨派監督共產黨呢?這是因為一個黨同一個人一樣,耳邊很需要聽到不同的聲音”。顯然,黨派之間相互監督是有側重的。由於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因此黨派監督側重於民主黨派對中國共產黨的監督,對人民政府工作的監督。黨派監督和國家政權機關的其他監督機製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共同構築了民主政治的監督體係,成為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形式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