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協商民主與社會主義協商民主(4)(1 / 3)

在當代中國,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麵在作出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取得一致意見,是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發展的產物,是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在社會主義民主形式方麵的偉大創造,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對社會主義民主理論的創造性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在中國有著豐富的理論與實踐,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大特色和一大優勢。

一、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的提出和發展

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是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人民爭取和實現人民民主的偉大實踐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中國共產黨關於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思想和實踐經曆了一個不斷深化的曆史發展過程。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國共產黨就在建立和發展革命統一戰線與根據地民主建政的實踐中對多黨派合作和政治協商問題進行了早期的理論探索,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格局的形成就是這種探索的結果。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通過,就是協商民主在中國的成功實踐,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中央人民政府也正是在民主協商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1954年秋冬,隨著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第二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召開,以人民代表大會為主要載體的選舉民主和以人民政協為主要載體的協商民主已經成為新中國人民民主的兩種主要形式。這一時期中國的協商民主主要表現為中國共產黨在愛國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中同各民主黨派、各界代表人士的政治協商,而協商民主的主要形式是民主監督。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完成後,中國進入全麵建設社會主義時期,中國共產黨就堅持和發展社會主義民主進行了艱辛的探索,取得了許多重要的理論成果和製度成果,這些成果為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的正式提出是在改革開放以後。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實現了中國曆史的偉大轉折,隨著改革開放的全麵展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也走上了正軌。中國共產黨在推進政治體製改革,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政治發展道路過程中,逐步提出了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理論。

1979年3月,鄧小平在理論工作務虛會上的講話中提出了“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就沒有社會主義的現代化”的著名論斷,並強調“必須使民主製度化、法律化,使這種製度和法律不因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不因領導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這實際上是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製度的政治體製改革目標。1980年8月,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發表《黨和國家領導製度的改革》的重要講話,明確提出了中國政治體製改革的總體思路。1987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七中全會討論並原則通過了《政治體製改革總體設想》。隨後召開的黨的十三大提出了“建立高度民主、法製完備、富有效率、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政治體製”的改革目標,在關於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製度的總體構想中,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建立社會協商對話製度”設想,將協商從政治領域擴展到整個社會生活領域。

報告深刻分析了在社會主義製度下建立社會協商對話製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正確處理和協調各種不同的社會利益和矛盾,是社會主義條件下的一個重大課題。各級領導機關的工作,隻有建立在傾聽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才能切合實際,避免失誤。領導機關的活動和麵臨的困難,也隻有為群眾所了解,才能被群眾所理解。群眾的要求和呼聲,必須有渠道經常地順暢地反映上來,建議有地方提,委屈有地方說。這部分群眾同那部分群眾之間,具體利益和具體意見不盡相同,也需要有互相溝通的機會和渠道。因此,必須使社會協商對話形成製度,及時地、暢通地、準確地做到下情上達,上情下達,彼此溝通,互相理解。”報告提出了建立社會協商對話製度的基本思路:“建立社會協商對話製度的基本原則,是發揚‘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優良傳統,提高領導機關活動的開放程度,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人民討論。當前首先要製定關於社會協商對話製度的若幹規定,明確哪些問題必須由哪些單位、哪些團體通過協商對話解決。對全國性的、地方性的、基層單位內部的重大問題的協商對話,應分別在國家、地方和基層三個不同的層次上展開。”報告要求“各級領導機關必須把它作為領導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去做。要進一步發揮現有協商對話渠道的作用,注意開辟新的渠道”,要求工會、青年團、婦聯等群眾團體要“能夠按照各自的特點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能夠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更好表達和維護各自所代表的群眾的利益”,要“改革組織製度,轉變活動方式,積極參與社會協商對話、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報告還提出要“完善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協商製度,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愛國人士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逐步使國家大政方針和群眾生活重大問題的政治協商和民主監督經常化”。“完善共產黨領導下的多黨合作和協商製度”和“建立社會協商對話製度”是中國共產黨在新的曆史條件下對於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製度的重要理論探討,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