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英雄救美(1 / 2)

M500手槍的槍口還冒著絲絲的藍煙,久久不散。

“我沒錢。”小男孩的回答很簡潔,卻也很幹脆,更表明他沒學過乘法。

“沒錢!”羅利索一下子跳起來,一把抓著小男孩的胸口衣襟,借機偷看了他一下,看起來他的胸部大饅頭似地很發達,連下麵六塊腹肌也隱隱看得見,肌肉跟肌肉之間的痕跡如刀刻斧鑿一般明顯,確實是個身材不錯的美男坯子。

可惜羅利索不是女人,否則一定想辦法上了這小子,他調侃道,“沒錢還這麼囂張,喎!是我救了你呀,你連謝謝都不會說嗎?你這個家夥出手這麼狠毒,人家隻不過想用你的腦袋煮湯喝,你竟然把他們全部都殺死這樣太不人道了吧!不過看你使槍時候的熟練樣子,應該殺了不少人了。”

男孩平靜的回答道,“這是我殺的第11個人,第一次殺人的時候是看到了一個胃部中槍的人,他的胃酸正在侵蝕內髒,會在極度的痛苦中死去,我用鐵絲幫助他脫離痛苦。”

“第二次跟第三次是有人說我是個雜種,我在他們的食物裏摻進了氰酸鉀鋁,他們中毒之後一命嗚呼;接下來的就是這8個準備用我腦袋燉湯喝的人。”他沒有一點異樣,好像說的是吃飯,洗碗之類的小事情。

羅利索撓撓腦袋,看樣子不是每個英雄救美的故事背後都會是完美結局,羅利索隻怪自己攤上一個沒良心的小子,連一句謝謝都不說而且還白白的浪費了6顆子彈。這六顆子彈足夠殺死六頭成年大象。

他雙手一攤,做了一個無奈的表情之後,再次問道,“你真的不打算跟我說聲謝謝或者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對,還是我先說吧,我叫羅利索,羅利八索的羅,羅利八索的利,羅利八索的索,但是請記住,我叫羅利索,不是羅利八索。”

“哦,好吧,我叫京。”小男孩回答,同時伸出了一隻纖長,精致的右手。那右手宛若凝脂,似乎不比舊時代的世界小姐差多少。而光滑的手掌根手指上竟然沒有一個老繭或者傷疤,就連關節處都的褶皺都是均勻細致,仿佛刻意雕琢的花紋一樣。手掌心的掌紋清晰,順暢,按照命相來看,似乎應該不錯。

於此相比,羅利索的手粗糙,渾厚,滿是老繭。兩隻手掌握在一起的時候就像烏鴉遇到白天鵝。京的手掌確實帶著一種誘人的冰涼,滑膩,他要是個女人多好!羅利索情不自禁地歎道。

街道上的居民並沒有因為這樣的打鬥而駐足觀看,這些人早就習慣了血腥跟廝殺的場麵。一個穿著比她身體長很多的麻布裙小女孩出現在屍體身旁,她手足並用的爬行,似乎膝蓋早就習慣代替了腳掌,到了屍體一邊後,飛快的從胖子的屍體上翻出了幾枚銀幣。

幾個流民發現了羅利索並沒有阻止小女孩的搶劫行為,也開始蠢蠢欲動。京並沒有阻止他們,也沒有從死人身上翻錢。畢竟按照這裏的規矩,死人的東西是歸屬於殺死他的人所有。

唯一能確定殺人有沒有罪的是這裏的治安隊長,他手裏的AK比任何人都有說服力。隻要他認可,任何的殺人行動都是合法的,隻要他不認可,即使被殺了也是活該。

隊長今天不在。即使在也會向著羅利索,因為他們早就認識。

羅利索擺平了幾個暴民之後,覺得有必要要求眼前的這個小男孩請自己到附近的酒吧喝一杯,這個條件其實一點也不過分。

尤其是在看到他並沒有去翻死人身上的錢,更讓羅利索認定這小子一定足夠富有,他扯開喉嚨說道,“喎,你叫什麼來著對,京,我覺得你遇到了我這樣的大英雄羅利索簡直是你的榮幸,不知道你有沒有興趣邀請我到對麵的酒吧喝一杯,英雄惜英雄嗎?”

京遲疑了半秒,不自然的捏了捏口袋。

羅利索誇張地挑起兩條眉毛,嘴角撇得快要到達臉部的中央,一直搓著手說道,“喂喂喂,你是不是個男人啊,就算你不感激我,用了我6發子彈也要付錢的,就算你沒打算付錢,如果這裏的治安隊長來這你麻煩,你可別說認識我,我是不會幫你擺平的。”

京的眉毛角開始下垂,嘴角不自然的瞥了一下,很顯然,他不是十分願意請英雄喝酒。這跟羅利索預料的又不大一樣。按理說,英雄做了好事應該有人請客喝酒才對。

“好啦,我不會獅子大開口的。”羅利索一把架起京,準備往對麵的酒吧走去。他原以為以自己的力量級別可以很輕易的架著他走向酒吧,最起碼可以拖著。可當他的手一觸碰到京柔軟的身體就發現,眼前的這個小男孩似乎身體裏隱隱藏著一種不可估量的力量,這種力量若有若無,像是一種遊走在身體裏的岩漿,似乎隨時可能迸發,又隨時可以隱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