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賊偷官案“喊冤”為哪般
論壇
20歲女子房某因在常州入室盜竊6次,日前被判刑10年,但她“喊冤”稱:自己總共作案8起,有兩起是在合肥,偷了兩名官員家逾200萬元財物,但這兩起案件均未被受理入罪,她想舉報立功,也未被法院采納。合肥警方解釋,偷官案仍有主犯在逃,仍在偵辦中。常州法院未提及房某所涉的偷官案,則是因她在兩地犯下的盜竊案未合並偵查,屬於單獨受理。
即便如此,這仍難平息公眾質疑,指向兩名被盜官員的廉政調查是否啟動尚不得而知。對小偷盜竊兩名官員的財物,確應偵查深挖,但與此同時,也不能忘了對官員涉腐線索的查究。
案件“尚未偵結”也好,案件“分別受理”也罷,於法於理都沒有問題。人們真正擔憂的是,偷官案會不會沒有下文,會否采用“拖”字訣,消失於人們的視線。
摘自《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