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門慶為何不怕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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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非子說“刑法之所以誅,常於卑賤”,是說法律往往隻用來防範和處罰底層人。底層老百姓拿不起法律武器,上流階層的人倒利用這一“武器”。
西門慶與家仆來旺媳婦宋蕙蓮私通,被來旺得知,酒後發恨。西門慶不能容他,就設了一個陷阱,把來旺送進了提刑院,又差人送一百石白米與夏提督、賀千戶。二人受了禮物,坐廳升堂。來旺雖是下人,但對這個社會已看得透透,來旺見了官,跪在地上,告道:“望天官爺察情,容小的說,小的便說,不容小的說,小的不敢說。 ”提督大人自然讓他說,不說還可以少受皮肉之苦,說了結果招來一頓毒打。來旺被人打得奄奄一息,最後發送原籍徐州。來旺媳婦宋蕙蓮得知詳情,悔恨交加,上吊而死。人命關天,西門慶寫了一紙狀子,報到縣主李知縣手裏,隻說本婦因失落一件銀盅,恐家主查問見責,自縊而死。又送了知縣三十兩銀子。知縣胡亂差了一個司吏來結了案。屍體抬去火化時,宋蕙蓮的父親宋仁不讓燒,說他女兒死得不明,要告官。
西門慶聽說大怒,又寫了狀子送與李知縣,李知縣隨即派兩個公人一條繩子拿了宋仁,反問他以屍詐財,當廳一夾二十大板,打得鮮血順腿流淌。放回家不久便死了。這法律武器不用還好,一用連命都搭上了。
武鬆是衙門裏的人,不比市井“卑賤”,親哥哥被害,按說衙門裏的人該拿起法律武器吧?知縣是他領導,他又剛剛為知縣往東京效力而回。但比錢比勢,在清河縣西門慶是老大。知縣、縣丞、主簿、典吏、上下都與西門慶有首尾,所以這案子無法問理。打虎武鬆既然拿不起法律武器,隻有當“暴民”。 摘自《老年生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