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克傑當庭翻供內情
秘聞
方工是2000年4月受命擔任成克傑案一審辦案組負責人的,他擔任首席公訴人。
初次提訊成克傑是在秦城監獄,5月下旬。成克傑舉止得體,頭發染得烏黑並且梳理得整齊規矩。“老成,天兒挺熱的,外衣可以脫下,隨意些,涼快點。”身著短袖檢察服的檢察官怕熱壞了他。成克傑回應:“初次見麵,出於禮貌,衣著齊整些,表示對你們各位的尊重。”
方工問:“你認為自己犯了什麼罪?”成克傑回答:“我犯了受賄罪。”方工又問:“你向中紀委的交代屬實嗎?”成回答:“屬實。”幾位檢察官都沒想到提訊這位前高官竟有如此順利的開局。一問一答中,成克傑娓娓道來:“我認識李平是 1986年。我們從相識、熟悉到現在的情愛關係,至今已十幾年。”檢察官問:“你以後還打算和李平結婚嗎?”成克傑回答:“當然。我們非常相愛,我有什麼好處也想給她。”
檢察官問:“你講一下在工程上幫了李平什麼忙?”成回答:“有一個西園工程南寧停車購物城,當時給了銀興公司,銀興公司給了李平中介費。還有民族宮工程,我讓給了銀興公司,銀興公司給了李平中介費。還有貸款好處費。這些費用有的我事先知道。”檢察告訴他,他有權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可成克傑最初不願意聘請,他說:“我不願在法庭上與黨辯論。”接下來,專案組的王偉被派去廣州看守所提訊被港媒稱為“中日混血,姿色過人”的李平。李平交代:“當時我們有個共同的目標,就是先賺錢,後結婚。成克傑說:‘隻要能和你在一起,拉板車都行,但是怕你過不了這種生活。’後來周坤1000萬、1000萬這樣地給我們,就覺得不要白不要。”周坤是銀興公司負責人,他交代了向李平和成克傑行賄3800萬元的事實。
2000年7月13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西中法庭上,成克傑沒戴任何械具,還是幹淨整齊的深色西服、小立領襯衫,偏分的黑發梳得一絲不苟。公訴人宣讀起訴書:“被告人成克傑夥同李平或單獨非法收受賄賂款、物合計人民幣 4109.0373元……”
成克傑卻當庭翻供了。
辯護人問:“你和李平有無共同賬戶、有無共同購置財產?李平告訴過你她得了多少好處嗎?你們是否講過好處是你們兩個人的?”成克傑一概回答:“沒有。”辯護律師接著問:“你為什麼讓銀興公司和隧道局承攬工程?有沒有李平的關係?”成克傑回答:“純粹為了工作。沒有李平我也會這麼做。”之後的庭審,辯護人把罪責都推給了李平:“李平收受的是中介費、手續費等,不是賄賂,況且被告人實際上也沒有將任何一筆好處費據為已有。”
方工針鋒相對:“中介費、手續費等是在經濟活動中才能合法存在的,範圍有限,請托人、成、李都十分明確,這些錢是因成有權,用權謀了利益,所以才得利的,這種性質隻能是賄賂。”就這樣,法庭上的唇槍舌劍整整進行了兩天。最終,成克傑一審被判處死刑。摘自《半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