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東南沿海區際產業轉移模式研究(1 / 3)

東南沿海區際產業轉移模式研究

區域經濟

作者:柳天恩等

內容摘要:中國正經曆一場大規模區際產業轉移浪潮,東南沿海是這次區際產業轉移的“領頭雁”。區際產業轉移對於增強中國經濟發展內生動力、調整優化區域產業結構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研究東南沿海區際產業轉移模式,對下一步推動中國更大範圍的區際產業轉移,減少產業轉移的粘性因素和鎖定效應,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東南沿海區際產業轉移有三種典型模式,一是廣東省雙轉移模式,二是江蘇省共建開發區模式,三是上海異地工業園區模式。這三種模式有效的推動了東南沿海區際產業轉移,促進了發達地區產業轉型升級和欠發達地區經濟快速增長,縮小了區際差異。東南沿海區際產業轉移帶來諸多啟示,比如由政府搭台建立產業轉移園區,推進產業梯度轉移和集群式轉移,在產業轉移時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等。

關鍵詞:東南沿海 產業轉移 產業集群 產業結構 區域協調發展

相關研究概述

當前中國正經曆一場大規模區際產業轉移浪潮,這波浪潮被學者們稱為“第四次全球產業轉移”。在這次產業轉移浪潮中,東南沿海無疑起著“領頭雁”的作用。

區際產業轉移是指由於資源供給或產品需求條件發生變化後,某些產業從某一地區轉移至另一地區的過程。國內外關於產業轉移相關問題的研究主要從兩個層麵展開,一個是國際層麵,另一個是區際層麵。研究國際產業轉移具有代表性的理論包括赤鬆要(1962)提出的雁行理論、弗農(1966)提出的產品生命周期理論和小島清(1978)提出的邊際產業擴張理論,這些理論普遍認為由於不同國家之間存在產業發展差距和技術梯度勢差,產業遵循從高梯度國家向低梯度國家轉移的一般規律。20世紀90年代興起的新經濟地理學派則對區際產業轉移進行了較為係統深入的研究。以克魯格曼為代表的一批經濟學家,將空間概念引入區域產業布局,解釋了一個存在報酬遞增、壟斷競爭和運輸成本的現實世界,產業為何會出現空間集聚和擴散現象。新經濟地理學派認為,由於曆史或偶然因素,某產業首先在一個地區集中,之後就會在“累積循環因果鏈”的作用下自我強化,形成路徑依賴。然而,產業集聚並非沒有限度,隨著中心地區市場擁擠效應和非流動要素(比如土地等)價格上升,部分傳統產業會從中心地區向外圍地區擴散,而中心地區的產業也會發生轉型升級。由於存在路徑依賴,產業擴散和轉型升級過程緩慢,需要借助外力作用打破均衡,使中心地區產業得到升級,外圍地區產業不斷發展。

國內關於區際產業轉移的研究主要始於21世紀初。主流觀點認為,隨著市場擁擠效應顯現和要素價格上漲,從東南沿海向內陸腹地的區際產業轉移已經開始。陳建軍(2002、2007)認為,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長三角內部經濟發展過程實際上是一個以產業轉移為載體的“集聚-擴散”演化過程,體現為產業以上海為中心逐層向外梯度轉移。範劍勇(2004)、範劍勇和李方文(2011)認為製造業在長三角內部的空間調整是激烈的,但從東南沿海向內陸腹地大範圍產業轉移則出現於2004年以後。也有一些學者研究發現,沿海向內陸的產業轉移並非想象中的那樣順利,產業轉移存在滯緩現象。李婭和伏潤民(2010)、李占國和孫久文(2011)認為,目前產業轉移的內生臨界點尚未到來,加之產業布局存在路徑依賴和鎖定效應,要想實現沿海向內陸大規模產業轉移,還需要借助外生力量推動。

總而言之,當前中國區際產業轉移的浪潮已經形成,並開始從小地理範圍向大地理範圍擴展。這種產業的空間擴散轉移對於增強中國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調整優化區域產業結構、化解過剩產能、提高產業競爭力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由於東南沿海是中國區際產業轉移的“領頭雁”,產業轉移已經積累一定的經驗,以其為研究對象,總結其成功做法,對下一步推動中國更大範圍的產業轉移,減少產業轉移的滯緩和鎖定效應,具有重要的啟示作用。

東南沿海區際產業轉移的典型模式

東南沿海是我國對外開放較早的區域,也是我國承接國際產業轉移的“橋頭堡”和“中轉站”。經過改革開放30多年的發展,這一區域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和工業化水平最高的區域。近年來,這一區域經濟發展普遍麵臨要素成本上升、環境承載能力下降、市場擁擠效應顯現的困境,亟需通過產業轉型升級來提升區域產業競爭力和促進區域產業可持續發展,而產業轉移正是推動區域產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動力。盡管東南沿海整體經濟發展水平較高,但區域內產業發展並不均衡,各種要素資源的空間分布也不平衡。區域間存在的產業梯度和資源稟賦差異為區際產業轉移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條件。而地方政府也有動力推動產業首先在省區內的轉移。因此,東南沿海的廣東省和江蘇省產業轉移主要表現為省內發達地區向欠發達地區的轉移。對於內部發展相對均衡的上海和浙江,產業轉移則呈現出向周邊省市逐步拓展的特征。

(一)廣東產業、勞動力雙轉移模式

廣東省的珠三角地區是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工業化程度最高的地區。但目前其經濟發展正麵臨著土地、勞動力、資源環境等製約,經濟增速出現下滑,產業結構調整壓力較大,省內區域發展極不平衡。為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縮小省內區域發展差距,廣東省早在2005年就製定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我省山區及東西兩翼與珠江三角洲聯手推進產業轉移的意見》,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個地級市)將傳統產業向山區及東西兩翼(包括廣東省除珠三角6個地級市以外的其他15個地級市)轉移,並為此建立了由分管副省長為召集人,省發改委、經貿委、財政廳等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省推進珠江三角洲產業向山區及東西兩翼轉移聯席會議”製度,負責處理產業轉移中出現的問題。2008年,廣東省進一步製定了《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產業轉移和勞動力轉移的決定》,由此拉開了廣東省產業、勞動力雙轉移的序幕。具體做法為:第一,推進珠三角地區產業向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轉移。截至2012年底,廣東省在粵東西北已設立36個產業轉移工業園,園區內建成項目1795個,其中規模以上企業1118個。珠三角地區向外轉移的產業包括服裝、五金、玩具、製鞋、包裝等傳統勞動密集型產業,陶瓷、水泥、家具、再生金屬冶煉產品、有色金屬等資源型產業,IT、家電等資本密集型產業中的加工製造環節,農產品加工等帶動能力不足的產業,塑料製品、塗料、油漆等石化下遊產業,工藝玩具、音像製品、食品生產等承接地相對成熟或具有較好承接條件的產業。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則根據自身資源稟賦和比較優勢選擇適合發展的產業進行承接,同時注意環境保護,嚴禁引進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標準的產業,促進產業轉移園區的可持續發展。第二,推進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勞動力向珠三角地區轉移。為此,廣東省專門建立了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製度,負責指導和協調全省勞動力轉移工作。對於珠三角地區企業招用本省勞動力給予表彰獎勵,對於農村勞動力給予職業技能培訓,對於勞動力轉移提供就業公共服務,對優秀農民工落戶城鎮采取優惠政策,向優秀農民工提供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