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波蘭戰役(2)(3 / 3)

(二)軍事上的結論

建設德國國防軍的偉大目標,仍然要視西方民主國家的敵對程度而定。“白色方案”僅僅是諸項準備工作的一個預防性的補充措施,決不能將它視為同西方對手進行軍事衝突的先決條件。

越能成功地以突然、猛烈的打擊開始戰爭,並迅速取得勝利,就越容易使波蘭處於孤立地位,即使在戰爭爆發以後也是如此。

但是,整個局勢要求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采取預防措施,以確保帝國西部邊界和北海沿岸及其空域的安全。

在進軍波蘭時,要針對周邊國家特別是立陶宛采取警戒措施。

(三)國防軍的任務

國防軍的任務是殲滅波蘭的軍事力量。為達到此目的,必須做好準備,力求達成進攻的突然性。秘密的或公開的總動員,將盡可能推遲到進攻日的前一天才下令進行。

計劃用於防守西部邊界的兵力暫時不得另行調用。

對立陶宛須保持警惕,對其餘邊界隻須進行監視。

(四)國防軍各軍種的任務

1.陸軍

在東線的作戰目標是殲滅波蘭陸軍。為此,在南翼,可進入斯洛伐克地區。在北翼,應迅速在波莫瑞和東普魯士之間建立聯係。

必須做好開戰的各項準備工作,以便以現有的部隊也能發動進攻,而無需等待動員後組建的部隊按計劃開到後再行動。現有部隊的隱蔽的進攻出發地區,可在進攻日之前予以規定。我保留對此事的決定權。

預定擔負“西部邊界掩護”任務的兵力是全部調往該處,還是留一部分作他用,將取決於波蘭的局勢。

2.海軍

在波羅的海,海軍擔負下述任務,

①殲滅或者打垮波蘭海軍。

②封鎖通往波蘭海軍基地(特別是格丁尼亞海軍基地)的海上通道。開始進入波蘭時,即宣布停泊在波蘭港口和但澤的中立國家船隻離開港口的期限。期限一過,即由海軍采取封鎖措施。

必須估計到,規定離港期限會給海戰造成不利的影響。

③切斷波蘭同海外的貿易聯係。

④掩護帝國——東普魯士的海上通道。

⑤保護德國至瑞典和波羅的海沿岸諸國的海上交通線。

③盡可能以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實施偵察和警戒,防止蘇俄海軍從芬蘭灣進行幹涉。應預先規定適當數量的海軍兵力用於保衛北海海岸和瀕陸海區。

在北海南部和斯卡格拉克海峽,須采取措施防止西方列強突然對衝突進行幹預。采取的措施應局限在絕對必要的限度以內,務必保證不引人注目。關鍵是應避免采取可能會使西方列強的政治態度變得強硬起來的一切行動。

3.空軍

空軍必須對波蘭實施突襲,而在西線則可隻保留必不可少的兵力。

空軍應在極短時間內殲滅波蘭空軍,此外,主要擔負以下任務:

①幹擾波蘭的動員,阻止波蘭陸軍按計劃開進。

②直接支援陸軍,首先是支援已經越過邊界的先頭部隊。

開戰之前航空兵部隊可能要向東普魯士轉場,但這不可危及達成突然性。

第一次飛越邊境時,在時間上應與陸軍的作戰行動協調一致。

隻有在給中立國家船隻規定的離港期限(參見國防軍各軍種任務中海軍的任務)過了之後,方可對格丁尼亞實施攻擊。

對空防禦的重點是施特廷、柏林和包括梅倫地區的奧斯特勞和布呂思在內的上西裏西亞工業區的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