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案說法:“營改增”對融資租賃業的影響分析(1 / 3)

以案說法:“營改增”對融資租賃業的影響分析

稅收與稅務

作者:孫雪梅

摘要:2013年8月1日,我國政府明確將有形動產融資租賃作為現代服務業納入“營改增”範疇,此項政策作為促進該產業快速發展的措施在全國得以推廣,並將成為我國融資租賃行業一次極為難得的機遇。本文從“營改增”政策的應用入手,以個案為例,分析了改革前後融資租賃業稅負的變化,提出現行政策應用的不足之處,對將來的補充規定提出自己的看法,以便推動融資租賃業的發展。

關鍵詞:稅負 營改增 融資租賃

2011年始,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推行的“營改增”試點改革方案獲得國家批準,該方案於2012年初在上海的部分行業實施,取得了階段性的成功,並在全國12個省市推進。有形動產融資租賃以其在現代服務業中重要的地位被納入“營改增”的範圍。從2013年8月起,“營改增”方案在全國範圍內推廣實施,至此,在我國部分行業稅收體係中一直實行的營業稅將逐步退出舞台。我國製定的這項稅製改革政策對有效解決重複征稅問題起到了積極作用,使現行的稅收製度得以進一步完善。

一、融資租賃業“營改增”的變化及影響

(一)融資租賃業“營改增”政策的內容對比

融資租賃業‘營改增’改革前後的業務類型、稅種、納稅人、適用稅率、計稅依據以及特殊規定的比較。

(二)融資租賃業“營改增”後對稅負及發票的影響

融資租賃業“營改增”後由於增值稅稅率的提高使得稅負有所增加,下麵以一個典型案例進行描述性和具體案例分析。

1.案例企業基本情況介紹。遠東宏信有限公司(簡稱“遠東宏信”,“Far East Horizon”)是中國領先的金融綜合服務機構,致力通過融資租賃以及其他增值服務,為客戶提供度身訂製的一站式金融服務解決方案。本文選取遠東宏信2011年和2012年財務報表中的部分數據進行分析。

從下頁表2可以看出,租賃和谘詢業務是遠東宏信大部分的經營利潤來源,占到盈利總額97%以上。由下頁表3知道,融資租賃業務的收入是遠東宏信的收入的主要來源,占比在50%以上。因此,通過分析該公司的融資租賃業務案例足以證明稅製改革前後融資租賃業稅負的變化情況。

2.融資租賃業“營改增”後對稅負的影響。“營改增”後必然會對融資租賃企業的稅負產生影響。遠東宏信所得稅實際稅負率及其增長率在稅改前後的變化情況統計分析。

雖然2010年和2011年該企業的實際稅率增長率下降,但總體稅負是處於不斷增加的格局,意味著遠東宏信的所得稅稅負改革後比改革前的重。所得稅方麵,相差值均在2個百分點,在稅製改革後遠東宏信的所得稅實際稅負率比稅製改革前的所得稅實際稅負率要高。

遠東宏信流轉稅實際稅負率在稅改前後的變化情況分析。營改增後流轉稅實際稅負率比改革前的要大,即遠東宏信的流轉稅稅負在稅製改革後加重了。

遠東宏信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實際稅負率在稅改前後的變化情況分析。營改增前後遠東宏信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的實際稅負率的變化,營改增後的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比改征前的稅負重。

從所得稅實際稅負率總體增加、流轉稅實際稅負率加重、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實際稅負率增加得出,在“營改增”後遠東宏信的整體稅負是增加的。由小推大,整個融資租賃行業的稅負是呈上升的趨勢。此次改征對融資租賃企業來說可能不是一個有利的優惠政策。實行“營改增”的初衷是為了能夠減輕企業負擔,促進企業的快速發展,但是從施行的效果來看並不明顯,因此需要根據試行情況進行適度的調整和完善,以便為融資租賃行業的長遠發展提供製度保障。

3.遠東宏信有限公司改革前後稅負情況具體案例分析。遠東宏信融資租賃公司(簡稱“甲公司”)應某機械製造公司(簡稱“乙公司”)的要求,購入A 型機器設備一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1份,發票注明價款1 000萬元,增值稅額170萬元,支付保險費5萬元。同時甲公司與乙公司(均為一般納稅人)簽訂了融資租賃合同,將A型機器設備租賃給乙公司,租賃期限為7年,每年末支付租金240萬元,A型機器設備為全新設備,預計可使用壽命為8年。承租方向甲公司一次性支付手續費為租金總額的5%。雙方約定甲公司在每次收到租金時向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超出此範圍的因沒有文件支持,不便討論。)

分析如下:

①判斷該租賃的性質。首先,甲公司的租賃期為7年,大於該設備使用壽命(8年)的75%(7÷8=87.5%);其次,租賃的是機器設備屬於有形動產,因而判斷該業務為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根據財稅[2013]37號文件規定,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