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店裏出來的百樂和林柔走在了大街上,林柔手裏提著幾個袋子,雖然臉上沒表現出來,但心裏還是很高興的。
“可以了吧?還沒到點回警局嗎?”百樂在她身後問道。說實話,陪美女逛街雖然很養眼,但是很乏味很累。百樂此時寧可回家睡覺都好,都不想在大街上走來走去又不買東西。
“怎麼?很想我快點走?我可告訴你了,我就喜歡逛街。你得適應,不然你這十年怎麼熬?”
“合著你真想蹭吃蹭拿我十年啊?”
林柔白了百樂一眼:“不給嗎?”
“給,隻要你願意。”百樂笑了,這樣的條件太曖昧。這就等於自己是她的長期飯票,而長期飯票又有著另外的意思。但百樂也樂的不解釋,省得林柔又尷尬起來,而且和林柔這樣的大美女有些曖昧,也是一件很愜意的事情嘛。
“哼。這還差不多。”雖然拳腳打不過百樂,但是在語言上占優勢,林柔也能從中找到快感。
讓你占我便宜,看我還不吃窮你。林柔得意的想著。
二人走在街上,在他們對麵就有一個滿頭黃發的流氓盯著二人。
“是他吧?”黃毛對邊上的人問道。
邊上的人拿出手機看著上邊的照片,然後又看看百樂確定的說:“是他。李少要找的人就是他。”
“那行了。”黃毛將嘴上的煙摔在地上,朝身後一招呼:“行了,開工了。”
他身後的金杯麵包車馬上下來了七八個人,手裏拿著棍棒,鋼管,下來就圍在黃毛身邊。
“黃毛哥。”七八個人整齊的喊了聲。
“嗯。”黃毛非常滿意,這也是他訓練出來的。他一直覺得,出來混,要的就是氣勢,所有人整齊的喊自己黃毛哥,那對麵肯定就有些發慫。這些都是他從孫子兵法上琢磨出來的。
黃毛有三好,一好書,二好輸,三好錢。
好書呢,是他覺得做流氓也是需要文化的,俗話不說了?不怕流氓會武術,就怕流氓有文化。他要的就是這文化,所以他撿起來自己爺爺收藏的孫子兵法看了起來,這剛開始看,那叫一個累啊,因為他根本看不懂。但這不妨礙他一知半解的理解。
而好輸呢,就是他喜歡賭,但是又不喜歡贏。這點上他和非常多人不一樣,因為贏錢沒有輸錢的快感強,他一直覺得輸錢那種憋屈能讓他很好的感悟人生。但這就和他的第三點衝突了,因為他第三點是好錢。
他非常喜歡錢,但又喜歡輸,那怎麼辦?好辦啊,於是他就經常和手下人賭,一不準他們輸,二就是贏來了的錢要還給他。
那還玩個蛋?但他手下就算玩個蛋也得陪著賭。這點奇葩倒也是出了名的。
“跟我走。”黃毛喊了聲,加上他之前那幾個人有個十來人就朝著百樂走去。
一幫人浩浩蕩蕩的就穿過馬路,那囂張啊,許多車子都被迫給停了。那些被逼停的車主但剛伸脖子出來想罵兩句,一看到這近十來人的仗勢也縮回了腦袋,把罵人的話都吞回了肚子。
百樂早注意到這十來個人了,他們目光全在自己身上,很明顯就是衝自己來的,但百樂並不慌張,自己身邊可是有個警察,還怕什麼?所以他依舊不緊不慢的和著林柔走在街上。
一幫人穿過了馬上,迎著百樂走過去。
百樂也不避,和著林柔迎上去。
兩邊一靠近,黃毛的人就成了堵人牆,攔住了百樂和林柔。
“你們幹嘛?”林柔皺眉。她是警察,這些人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所以出口的口氣也是質問出來。
“你是百樂?”黃毛並沒有理會林柔,徑直來到百樂麵前問道。
“我是。”百樂點頭。“你們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