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是她十九歲生日。
大家美曰其名地說要幫她過生日,其實就是想她請大家出去吃一頓。
最後,選的地方定在了一家新開的酒店。去了一看,才發現用幽暗昏惑形容一點也不過,一個偌大的酒店暗的伸手不見五指,隻有星星點點的霓虹發出微弱的光。她和她的小夥伴們隻能打著手機照明。
她皮笑肉不笑:"這老板原來一定是開酒吧的。"
其實,生日對於其他人不過是尋常日子,對於自己更不過是身上的責任又多了一分。不知為何,她總是高興不起來,總覺得過暗的地方讓她胸口悶得慌,總覺得那裏不對勁,總覺得黑暗要將她淹沒。
她暗自念叨"這環境真讓人煩悶。"
一齊唱完生日歌,待她在黑暗無比的包廂內許完願,小夥伴們紛紛送上禮物。小黃送她一個手表,大家開起玩笑:"送手表,這不是和送鍾一個意思嘛?"
"姐命硬著呢!"望著小黃無奈的臉,她解圍。
其他大都忘卻了,剩下唯一記得的便是方芳送的拍立得。要知道,拍立得在當時可是個稀奇玩意。
大家無不感歎:"方芳你下血本啦,我們也要。"
方芳瞟了個白眼:"我和池池青梅竹馬,兩小無猜,豈是你們比的過的。"
方芳是她的鄰居,從小一起長大,方芳性格倔強又要強,成績十分優異,長得清秀。她站在她旁邊就是隻醜!小!鴨!方芳總是一副女王相,人卻好的要死,所以兩人關係超好的。
方芳邊說邊幫她把拍立得掛在脖子上
她嗔怪道,"誰要和你百合=
=!!!"
就這樣,禮物也算告一段落,大家也就三三兩兩,各有各的講。與其說是在為她慶祝生日不如說是在開茶話會。
她慢慢走出包廂,看到一個小小的地方透著光。摸索著向前,她才發現,原來是洗手間。洗手間怕是唯一明亮的地方,久違的光亮,她的心情似乎變好了一些。
扭動水龍頭,涼水嘩嘩直下。她用涼水拍打著臉頰,說不出的清涼,那種醍醐灌頂的感覺讓她猛然領悟到她大概是太想家了。雖然家中也並不是特別富裕,但每年生日,父母必為她準備一番。如今她一人在外念大學,長時間一人在外,即使有方芳陪伴生日,心中依然缺了一塊,自然心裏難過。
猶記得每年生日,母親會為她包好吃的薺菜餛燉,每一個都大而透著薺菜的綠。說起母親包餛飩的手藝還是和方芳的父母學的,方芳家裏是開餛飩店的,他們家的餛飩在上海很有名。父親則會一大早就跑去訂蛋糕,每年的蛋糕她都很喜歡,父親真像是她肚裏的寄生蟲,太了解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