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4年7月3日,休斯敦市。
休斯敦總統的第二任任期,還有一年多就要到期了,他得在自己離任之前,把一切都安排好。
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美國人,將得克薩斯共和國並入美利堅,一直是他不遺餘力進行的事情。但是,休斯敦已經不是年輕的時候的那個毛頭小夥子了,他知道,要實現自己的計劃,他不能急,隻能一步一步的來。
1793年,山姆休斯敦出天在弗吉尼亞州的一個軍官家中。他的父親塞繆爾是美國的一名陸軍少校。
他是家中的第五個男孩,童年的時候,父親任職於軍中,對他疏於管教,他也隻是在當地學校學了一些粗淺的知識。
但是塞繆爾的事業進行得並不順利,於是決定全家搬到了田納西州,並且他隻身一人去田納西州購置了大片土地,但等不及搬家,就溘然長逝了。那年,他才13歲。
母親帶著他在內的九個孩子,變賣了所有的財產,一路艱辛來到了田納西州的新的農場,日子漸漸有所起色。
但是,休斯敦從來就不是一個安份的人,在他十六歲的時候,他投奔了田納西河附近的切羅斯部,並取了個叫拉文的印第安人名字。雖然不久後哥哥找到了他,但他很快又離開了家。
1812年,美英第二次戰爭後,他立即報名參了軍,並因為作戰英勇,被提為了田納西州的民兵少尉。卻在戰場上受傷。
療傷期間,他見識了英軍在首都的暴行,逐漸增漲了他的愛國之心。
因為自認在軍中前途無望,他毅然退役回到了田納西的家中。並在30歲的時候,被選為了田納西州的眾議員,後來還成為了州長。
休斯敦年輕的時候,都是率性而為。正當他的政治事業蒸蒸日上的時候,他卻因為感情失意,再次毅然的辭去了州長,繼續流浪。
在1932年,他再一次因為率性而為,向誹謗他的眾議員開槍,而不得不得克薩州流浪。
1832年冬天,休斯頓來到了德克薩斯,他花了375美元購進了4428英畝土地,接著陸續購置了上萬頃土地,成了德克薩斯地主。當時的德克薩斯不是一個獨立州,而是墨西哥的一個聯合州。為了使德克薩斯成為墨西哥的一個獨立州,斯蒂芬奧斯丁來到了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請願。墨西哥當局竟然把奧斯丁關押了起來。
於是,在1835年3月,德克薩斯的官員們一起在聯合州首府批評墨西哥首腦聖安納和他的稅收政策。聖安納聞訊後,派軍隊驅散了德克薩斯的官員會議。聯合州州長維阿斯下令撤回到聖安東尼奧,並派軍隊駐防阿拉莫城堡。聖安納派軍隊逮捕了州長維阿斯,並把他押回了墨西哥城。於是,德克薩斯各地紛紛成立保安委員會,軍事衝突迫在眉睫。休斯頓當選為家鄉南柯道奇的保安委員會主席,但他無一兵一卒。於是,他變賣了4000英畝土地,用所得的2500元裝備了一支軍隊。他還從新奧爾良定製了一套將軍製服。同時又去鄰州路易斯安納招兵買馬,宣言中說:“在德克薩斯,為保衛我們權利而作戰已經不可避免,如果來自美國的誌願兵願意與德克薩斯的兄弟一起戰鬥,他們將會獲得豐厚的土地作為報酬。請參軍的人每人自帶一支來複槍和一百發子彈,並速速前來,我們的口號是:不自由,毋寧死。”
休斯頓在德克薩斯境內也發出一份告人民書,墨西哥的內部革命的後果已產生一名獨裁者,德克薩斯為保衛其人們的生命財產,不得不起來從事保衛性戰鬥。
這時,奧斯丁已被墨西哥放回。墨西哥當局認為奧斯丁是溫和派可以緩和當時的局勢。但奧斯丁在墨西哥城的經曆讓他徹底改變了他對墨西哥的態度,成了一個堅決的主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