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金融促進小微企業融資
產業發展
作者:程智鋒
提要:我國小微企業通過間接融資與傳統的直接融資方式均麵臨種種困難,隨著“互聯網金融”興起,作為實現普惠金融的一種創新模式,金融變得更加民主化與扁平化,可幫助提升小微企業融資效率。文章列舉了目前“互聯網金融”中幾種業務模式,並分析各業務模式對小微企業融資產生的正向影響。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小微企業;企業融資
中圖分類號:F27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2374(2014)04-0014-03
1 概述
我國的小微企業是一個富有活力的經濟群體,占我國企業總數的90%以上,貢獻了80%的就業崗位和50%的稅收,在促進我國經濟繁榮、結構調整、推動創新、催生產業等方麵,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融資難”一直困擾著這些企業。雖然目前針對小微企業融資有銀行借貸、第三方機構擔保和民間融資三種渠道,但企業融資的主要來源仍是商業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提供的間接融資。從融資配套服務看,不完善的中介信息服務體係加劇了銀企信息不對稱,多層次擔保體係的缺失則加劇了小微企業融資的難度;而小微企業存在抗風險能力低、信用級別低、貸款數額小等特點,遇到加息、降息等貨幣政策及宏觀金融調控時,所受影響遠遠超過大型企業,使得本就謹慎對待小微企業的銀行更加謹慎;此外,我國資本市場門檻過高、層次體係不健全等因素也致使小微企業難以從資本市場直接融資。
政府顯然也已意識到此類問題,在2013年8月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金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明確指出:加快豐富和創新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方式,利用互聯網等新技術,新工具,不斷創新網絡金融服務模式;大力拓展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等等,這為改善當前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開辟了一條新路。
2 “互聯網金融”的興起
謝平教授認為,以互聯網為代表的現代信息科技,特別是移動支付,社交網絡,搜索引擎和雲計算,大數據分析技術等將對人類金融模式產生根本影響。20年後可能出現既不同於商業銀行間接融資,也不同於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第三種金融融資模式,稱為“互聯網金融”。央行作為政府機構在《2013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中首提“互聯網金融”概念,報告中指出:互聯網金融“交易成本的大幅下降和風險分散提高了金融服務覆蓋麵,尤其是使小微企業、個體創業者和居民等群體受益。”
在這種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非常低;資金供需雙方通過互聯網平台直接交易並匹配,交易成本大大減少,銀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達到與現在直接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更為重要的是,它是一種更為民主化,而非少數專業精英控製的金融模式,現有金融業的分工和專業化將被大大淡化,市場參與者更為大眾化,所引致出的巨大效益將更加惠及普通老百姓;同時開放、互動的互聯網金融環境也為小微企業帶來潛在商機。
中國金融市場上個體投資者規模大、低淨值占比高、人均淨值低,具備明顯的長尾特征;平台型互聯網企業依靠互聯網技術和大數據技術彙集了海量小微企業與個體投資者參與到資金融通中,恰恰是這些被主流金融機構排除在外的有融資需求的小微企業和有投資需求的個體,構成了長尾,當足夠多的長尾客戶形成一定規模,可與主流客戶媲美。
這種新金融模式的出現意味著巨大的機遇,對政府而言,互聯網金融可以被用來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和促進民間金融信息的陽光化,規範化,更可被用來提高金融包容水平,發展普惠金融,拓展金融滲透的廣度和深度,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恰逢近期各商業銀行流動性偏緊,所以為服務小微企業,培育互聯網金融融資方式正當其時。
3 互聯網金融各業務模式及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促進作用
目前互聯網金融有六大業務模式,即:(1)第三方支付,如通過電信運營商支付、易寶支付等;(2)P2P網貸方式,如陸金所等;(3)阿裏小貸模式;(4)眾籌融資,如點名時間等;(5)互聯網垂直銷售金融產品,如融360、91金融超市、阿裏巴巴“餘額寶”、百度“百發”等;(6)互聯網貨幣,如比特幣。
其中具有融資功能的三種業務模式分別是P2P網絡貸款、阿裏小貸和眾籌融資,下麵著重分析:
3.1 P2P模式(peer-to-peer)
P2P(官方翻譯為人人貸)是近年來逐漸興起的一種通過有資質的互聯網平台,個人對個人直接信貸模式,這種模式擺脫了銀行在借貸中的核心媒介作用。通過互聯網運營平台解決了陌生人之間的借貸問題,使社會上的投資者(放款人)與借款人能夠直接對接並且使雙方受益,借款人可獲得更低的借款成本和更便利的渠道,投資者可以獲得比傳統的固定利率更好的回報。P2P融資模式的發展背景是正規金融機構一直未能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問題和替代民間金融,而以互聯網為代表的信息技術,大幅降低了信息不對稱程度和交易成本,使得個體之間直接金融交易這一人類最早的金融模式煥發出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