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務之急不是邦加如何退敵的問題,而是要幫老詹森解毒。話說薩絲拉怎樣也算靈獸了,龍吻草到底能不能解老詹森的毒,梅朵沒有任何把握。
她讓邦加先馱他回洞屋,自己和阿塔什則徒步回去,兩人回到洞屋時,老詹森已經陷入重度昏迷了。他前胸的衣服早已被毒液腐蝕成爛泥,和著毒液緊貼在深受荼毒的皮膚上,如果不馬上清理,就算立即送他到最近的魯卡小鎮找牧師治療也已經來不及了。
死馬當活馬醫吧!
梅朵讓阿塔什打來一盆清水,事實上,在洞屋這種比較艱苦的環境下,阿塔什弄來的清水就是洞口外的小石窟積聚下來的雨水,所幸很清涼,非常適合清理傷口。
她從床頭旁邊的筐裏挑了匹白色布料裁成許多小塊,布料很柔軟,有點像地球上的紗布,浸水之後更加柔軟,而且比紗布要吸水得多。浸了雨水的白布塊剛一沾上毒液就被迅速腐蝕,以至於每塊白布隻能擦掉一點毒液,就不得不扔掉換塊新的。如此這般,直到老詹森珍藏的第七匹白布被用光了,他身上的毒液才算徹底清除幹淨。
不見了那些惡心的粘液,老詹森身上的傷口便清晰可見,他前胸及手臂上的皮肉已經沒有一寸是完好無損的了,均腐爛得露出粉紅色嫩肉,隨著他微弱的呼吸輕輕顫動,而且傷口周圍還有一圈焦黑。
因為沒有消毒工具,梅朵也不確定哪匹布料是無菌的,所以她隻是把龍吻草的碎屑灑在老詹森傷口上,並沒為他包紮。而且,在溫熱帶,傷口曝露在空氣下反而更容易愈合吧?
足足忙活到天邊泛起魚肚白,三人累坐在床邊,梅朵疲憊地望著仍在昏迷中的老詹森道:“但願這樣做有效。”
“我們已經盡力了,剩下的隻能交給老天了。”阿塔什細長的眸子投向窗外。
邦加用羽翅輕拍她的頭,也道:“格林菲爾聖神會保佑每一個子民,他會好起來的。”
梅朵點點頭,想起剛才邦加出色的表現,於是在他翅膀上蹭了蹭,稱讚道:“邦加,今天多虧了你,幹得漂亮!”
“說得也是,”阿塔什也想起剛才的事,隨聲附和後便問,“你是怎麼做到的?”
邦加難得的扭捏起來,雙耳軟趴趴的,抓抓腦袋紅著臉道:“說實話我也不知道,當時我隻想著不能讓它傷害梅朵,其他什麼都沒想。其實我是想跳出來吸引它的注意力,然後飛走把它帶到別的地方去,好讓你們快逃,可是不知道怎麼了,突然就冒出那麼個想法,而且就那麼做了,總之……我也說不好!”他又犯起糊塗,用言語解釋不清自己的行為了。
阿塔什聞言若有所思,沉默片刻才道:“如果我沒猜錯的話,這種能力應該是妖精所有,妖精就是靠強大的念力來戰鬥的,念力越強,可以魅惑的敵人級別就越高。”
“這麼說邦加是妖精?”梅朵看看邦加,又看看阿塔什,等待著他的答案。
“我?是妖精?”邦加手指自己,抖抖耳朵問。
“《格林菲爾曆史》中可沒記載過有你這樣的妖精,他們是人形,耳朵有點像精靈族那樣長長尖尖的,皮膚是綠色的,而且隻有蝴蝶那麼大。他們的翅膀薄如蟬翼,並不是你這樣的羽翅,更沒有尾巴。”阿塔什搖搖頭解釋道,隨後又問,“難道你不知道自己是什麼種族?”
邦加再次抓抓腦袋,苦苦思索半天之後才搖著頭道:“我不知道,我隻記得從我有記憶以來就一個人在山林裏,沒人告訴過我我是什麼種族。”
“那你這些年都是怎樣度過的?”他那樣膽小怕事,而且在今天之前完全沒有任何戰鬥能力,梅朵不禁懷疑在沒人照顧他的情況下,他是怎麼保證自己不被其他魔獸吃掉的。
邦加低頭對對手指,小心翼翼地回答:“每天生吃迅兔……”說完還害怕地趴下耳朵閉著眼睛等挨揍,因為梅朵告訴過他,不準吃生肉,生肉是有細菌的,可是他吃了十幾年也沒見過那個傳說中的細菌是啥樣子。
“真是太難為你了,邦加。”梅朵心疼地撫上他的耳朵,輕輕撫mo他耳朵上幼細的毛,“有魔獸欺負你的時候你都是怎麼辦的?逃跑?”
“它們遠遠的見了我都繞著走,沒誰來欺負過我。”沒挨到打,邦加開心地又朝梅朵旁邊擠了擠。
“它們怕你?”阿塔什很意外,挑眉問道。
“不知道,大概是覺得沒有我的皮毛漂亮,都不好意思靠前吧?”邦加又來了臭美的德行,拍著翅膀在原地轉了一圈,碰翻了床頭櫃上的牛奶,於是被梅朵二人連拖帶拉拽出老詹森的臥室。
大概是梅朵歪打正著的方法真的奏效了,當三人迷迷糊糊睡著,被老詹森臥室內的呻吟聲吵醒後,他們再度擠在老詹森的小床前,三顆小腦袋同時瞪著眼睛,緊張地看向床上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