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天仙奴(1 / 3)

剛剛出關的金童麵前擺著一本卷宗,裏麵是大盜韋英峰在還沒有成為嵩陽劍派棄徒的時候,第一次被認定為大案疑犯的案件。

卷宗已經被整理過,最後麵是閱卷總結:

太和十五年七月十七,幽州刺史武渾京中舊宅內發現女屍一具,膚白、貌美,衣衫質地精良,但頗有襤褸之處,手腳及頭部無飾物。

驗看:除血跡外死者體表肌膚潔淨,數處衣物緊貼屍身,推論應為生前曾於池塘內清洗;指甲數處斷裂,頭皮有脫發傷痕約五七處,推論應為生前曾受毆打虐待;屍身各處皆有繩索捆綁之青紫痕跡,尤以前胸上下、雙臂、雙腿為甚,左右肩胛有淤痕,推論應為長期捆縛所致;左右腕部有磨痕,皮肉傷口深處有殘餘麻絲,推論應為磨斷繩索出逃所致;右乳被穿銅環,後頸有大紅色紋身隸書“天仙奴”字樣;左右臀皆有細密鞭痕,些微血跡滲出凝結,頸部有繩索磨痕,雙膝磨有薄繭,推論應為被他人以繩係頸強令爬行所致;恥處開裂,**開裂,內中深處有殘留精汁,推論應為死前二三時辰左右被數人淫辱;雙臂、雙腿有舊刀傷,皆已半愈,左頸致命劍傷一處,深三寸,長六寸,割破喉管、頸脈,係自戕。

剖屍:無毒,腹內少食,有生肉片若幹、魚刺魚骨若幹,穢物若幹;髒器無內傷。

現場:庭院有池塘,池塘中假山一座,假山上有洞穴,屍身躺臥洞穴之內,驗看為新死,池塘邊有女鞋一隻,係女屍左腳鞋。清晨大風,女屍身上衣帶被吹動,飄揚出洞外,為仆役發現。洞中有他人生活痕跡,時間約為七天至十天,剩餘幹糧麵餅若幹,為京師附近農人普遍製法,無從推斷來曆。

查據:幽州刺史武渾的舊宅已閑置多時,多方查問得知除仆役之外近期無人暫居;高原,字平攸,其父明威將軍高乘信,其伯父尚書左丞高肇,傳言高原於事前月餘新納一妾,名為“天仙奴”,明豔動人,高原時常聚眾狎嬉,疑有**之事,本案發後,高原稱此妾已急病死,火化之;經查,高原之妾“天仙奴”原為太行山江湖門派“仙台派”掌門之女,閨名“陳玉琪”,為高原妾室之前曾於洛陽城暫居,期間與太室山江湖門派“嵩陽劍派”弟子韋英峰交好,案發後,韋英峰不見蹤影,有司數次詢問嵩陽劍派,該派主事者無法交人,遂宣布韋英峰為本派棄徒。韋英峰疑與本案有極大幹係。

總結報告並不長,金童一字一句的看完,麵無表情,眼睛向空處看了半晌,隨即翻開第二本。

同樣,這一本也有閱卷總結,並且比上一本簡單多了:

太和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晨,明威將軍高乘信府中房舍“明薇院”大火,撲救無果,同時發現高乘信次子太常博士高原死於臥房中。

驗看:屍身潔淨,無外傷;身著家居常服,前胸有嘔吐跡象,床前清水一灘,係家人發現後灌水催嘔所致;口鼻中有鮮血溢出,雙眼翻白。驗看及詢問家人後,確認為鴆毒致死,未剖屍而入葬。

查據:死者因熱毒症狀,每日清晨飲用燕窩湯一碗,事發時已連續四日,專門由廚房趁熱送來,查看湯碗有毒,湯鍋無毒;據主廚楊二供認,當日煮湯後由後廚小廝王小飛端出廚房送往死者居所,王小飛從事發後即失蹤;王小飛,豫州柘縣人,係九月高府征召花園雜役時入府,因廚藝優良,向高府太夫人小廚房二廚李有德行賄銅錢三吊,有德將其調入小廚房,後因大廚不喜此人,有德又托後廚管事將其調入後廚;有司函問豫州柘縣,回文稱王小飛路引係偽造,原籍無此人;另查,死者中毒同時的“明薇院”大火,係有人以菜油引火而縱,起火前曾有家人看見王小飛挑木桶兩隻向明薇院走去,事後不見;“明薇院”係死者生前姬妾“天仙奴”居所,因府中傳言“天仙奴”暴疾而死,故一直無人居住。“天仙奴”案至今未破,其生前好友韋英峰嫌疑極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