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訊一
“你叫什麼名字?”
“侯三。”
“年齡?”
“二十七。”
“住址?”
“青雲街十二巷13號。”
“職業?”
“無業遊民。”
“你知道盜割光纜犯下什麼罪嗎?”
“盜竊罪。”
“你為什麼要盜割光纜?”
“我想賣銅……”
“在每一根電線杆上都明確寫有‘光纜無銅,盜割判刑’的字樣,你沒看見?”
“看見了。”
“既然看見了,為何還要以身試法?!”
“……”
審訊二
“你叫什麼名字?”
“顏七。”
“年齡?”
“三十一。”
“住址?”
“丈田街六弄附1號。”
“職業?”
“修鞋匠。”
“你知道盜割光纜犯下什麼罪嗎?”
“盜竊罪。”
“你為什麼要盜割光纜?”
“我想賣銅……”
“在每一根電線杆上都明確寫有‘光纜無銅,盜割判刑’的字樣,你沒看見?”
“看見了。”
“既然看見了,為何還要以身試法?!”
“……”
審訊三
“你叫什麼名字?”
“馬九。”
“年齡?”
“四十三。”
“住址?”
“葫蘆鎮糊塗街莫名巷。”
“職業?”
“炸油條。”
“你知道盜割光纜犯下什麼罪嗎?”
“盜竊罪。”
“你為什麼要盜割光纜?”
“我想賣銅……”
“在每一根電線杆上都明確寫有‘光纜無銅,盜割判刑’的字樣,你沒看見?”
“看見了。”
“既然看見了,為何還要以身試法?!”
“……”
結尾
依據情節輕重,對侯三、顏七、馬九分別作了不同程度的判刑。隻是緊隨侯三、顏七、馬九之後,接連又有幾起盜割光纜的案件發生。公安機關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竟然發現他們錄下的口供,是那麼驚人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