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寫和略寫

作文指導

寫記敘文,不管是寫人還是記事,都應該確立一個中心意思。中心意思明確後,就要根據內容需要,有詳有略地進行記敘。詳寫,就是把與中心意思關係大的材料寫得具體些、詳盡些;略寫,就是把與中心思想關係不大的材料寫得概括些、簡略些。詳寫和略寫,也就是在作文中“多寫什麼、少寫什麼”的問題。

在一篇作文中,哪些地方應該詳寫,哪些地方應該略寫,是有原則的。

簡單地說,最能表現作文中心意思的地方,要詳寫。詳寫的內容必須是主要的,次要的內容不能詳寫,否則作文就難分主次。但詳寫還須有略寫配合,用略寫補充詳寫,這樣才能使作文繁簡適當,重點突出。

詳寫是由作文題目、作文內容、作文中心、作文結構和作文文體來決定的。

作文題目。作文題目確定了寫作的重點,重點即是要詳寫的地方。比如,“我的學習樂趣”這樣的題目,重點要寫的是學習生活。學習生活要詳寫,其他事情可以略寫。又如,“課餘生活的樂趣”,重點要寫的是課餘生活,課餘生活要詳寫,課堂上的事情就不能詳寫,否則就偏離了題目要求。

作文內容。寫作文時,與中心有緊切關係的中心事件和情節,要詳細寫,其他部分則可略寫。也就是說,主要內容要詳寫,次要內容要略寫。“點”的地方要詳寫,“麵”的地方可以略寫。“點”上的內容,往往是作文的重點,直接體現作文的中心意思,所以要詳寫。“麵”上的內容,往往是渲染氣氛,交代背景,可以略寫。

作文中心。寫作文時,不但要圍繞作文中心選擇材料,還要圍繞作文中心區分材料的主次,最能表現作文中心意思的材料,就是主要材料,要詳寫。與表現作文中心意思隻是一般關係的材料,是次要材料,要略寫。要注意的是,主要材料不等於是唯一的,次要材料也不是可有可無的,略寫不等於不寫。重點突出詳寫部分時,也不能忽視略寫部分,略寫運用得好,可以起到綠葉襯紅花作用。

作文結構。作文的正文部分要詳寫,作文的開頭、結尾、過渡、照應等部分則可略寫。事件的發展過程,是整個事件,或者是整篇作文的主體部分,它們往往體現中心意思,所以要詳寫。而事件發生的階段,往往是交代時間、地點、人物,以及起因,事件的結果部分,在整個事件中,僅僅是枝節部分,所以則可以略寫。例如,寫與好友的一次爭執,爭執具體過程要詳細描寫,而其他部分則可以略寫。

作文文體。在寫人的作文裏,人物的事跡、言行要詳寫;在寫景的作文裏,景物特點要詳寫;在記事的作文裏,事情的片段要詳寫。在記敘文中,記敘的部分要詳寫,議論、抒情的部分宜略寫。而在議論文中,議論部分要詳寫,記敘、抒情部分則要略寫。另外,以記敘為主的作文,故事情節應該詳寫,抒情與議論的地方則要略寫。

詳略得當,能使作文中心明確,重點突出。詳略不當,就會造成作文主次不分,無法表現作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