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還是小學的時候,那個時候她像現在一樣,每天都要起來幫奶奶照顧店裏的生意。而隻要天氣好的時候,都會有一個男人帶著一個小男孩從這裏經過。

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他就坐在店門口的椅子上,身上穿著藍色的運動服,似乎是剛剛跑過步,剪成西瓜頭的黑色頭發,好多被汗水黏在了一起。上半身的運動服脫下來係在腰間,露出裏麵白色的T恤衫。他就坐在那裏看一本小小的口袋書,嘴角一直帶著淺淺的笑意。

她就很好奇啊,他在看什麼,那麼開心?

於是,她悄悄跑過去問他,到底在看什麼東西?他就把椅子讓出半邊來,和她一起坐著看,給她講書裏的故事。

從那以後,他幾乎每天都要到這裏來,然後陪她一起看書。他真的好聰明,認識好多字,很多她根本都沒有見過,雖然和他一起看,但根本看不懂。於是,他就很耐心的對她講解書裏寫的東西。有時候,他會把雙手背在身後,指著東方紅彤彤的陽太對自己說,以後自己是要當大作家的男人,就像那最亮的太陽一樣,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自己!她就問,大作家是誰啊?然後被他追著打。

可是後來有一天,他沒有來。她記得,那一天沒有下雨,可是,不知道為什麼他沒有來。從那天以後,那個男孩就消失在她的世界裏。

有些時候,她也會忘掉他的名字,可每天早上打開窗簾的時候,看到朝陽她就會記起。

“晨光啊~”真的是好難忘記的名字呢!

……

也許他早就把自己忘了吧,恩秀從回憶裏慢慢醒過來,心中有深深的失落感。昨天剛剛見他的時候,就有一種很熟悉的感覺,直到今天聽到他的名字,自己才確定了下來他真的就是那個當初傻傻的小男孩。

可是,他應該早就已經記不得自己了吧。也許自己所珍惜的,隻有自己一個人珍惜罷了。她抹了抹眼睛,背起書包朝著校門口走去。

剛要走出教學樓的時候,忽然頭頂響起了一聲悶響,她暗叫一聲糟糕,抬頭的時候,天空已經烏雲密布,雷雨劈裏啪啦的打了下來。許多正在半路的學生尖叫著用書包頂在頭上朝著校門跑。

恩秀咬了咬嘴唇,心想自己怎麼那麼倒黴,連雨傘都沒有,怎麼回家……嗯?她的視線慢慢移向了自己的書包,早上出門的時候隨手把晨光給她的那把雨傘給帶上了,本來是打算如果可以遇到就還的。誰知道人是遇上了,傘卻忘了還。不過正好,這次回家倒是方便了。

一想到晨光自己是沒有雨傘的,她有些解氣,一邊從書包裏拿出雨傘一邊嘟囔道:“叫你不記得我!淋死你算了!”

恩秀一邊賭氣說著,一邊用力的去解開雨傘的尼龍搭扣。就在這時,她的身體感覺到一股熟悉的體溫出現在自己背後。

“一般來說,你應該先謝謝我才對,而不是在這裏詛咒我。”一個熟悉的聲音傳入耳中,恩秀一轉身,就看到晨光正站在自己的旁邊,兩個人的鼻子隻有十幾公分的距離,她的臉一下子紅的像發燒,可是身體卻是舍不得後退半步。

“咦?你什麼時候出現的?”

晨光無奈的歎了口氣,“看到這天氣就知道一定會下雨,所以隻好在這裏等我的傘回來了。”

恩秀連忙把手裏的雨傘藏到身後,把臉扭向一邊,“哪裏有你的傘?”

晨光無奈道:“好歹是我借你的雨傘,也不用這麼賭氣吧。冒失鬼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