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回普拉森夏雙雄赴會大西洋上聯合憲章(2 / 3)

接著就對宣言的修正稿進行詳細的討論。雙方對幾處小的改動很容易就同意了。主要的困難在第四點和第七點。關於這一點,丘吉爾指出,“不加歧視”這幾個詞,可能用作非難渥太華協定的依據,所以礙難接受。薩姆納.韋爾斯指出,這就是問題的核心,並且,這一節體現著美國外交在過去9年中所力求實現的思想。

關於第七點的那些概念,丘吉爾指出,雖然我接受這個宣言文本,英國的輿論也將因為,宣言中沒有表示要建立一種國際組織來維持戰後和平的任何意圖而感到失望。他答應竭力去尋求一個適當的修正方案,而在當天稍晚時候,他向總統建議,在第二句中加上“在建立一個更廣泛、更持久的普遍安全製度以前”這一段詞句。

然而在同一天,他們將話題轉到遠東方麵。7月26日加於日本的經濟製裁,曾使東京震動。也許他們還不能真正認識到已經深陷侵華戰爭泥潭的日本,經濟製裁是多麼有力。日本近衛內閣立即設法恢複外交談判。於是,日本駐華盛頓特使野村,於8月6日把有關全麵解決爭端的建議遞交美國外交部。日本答應不再向東南亞推進,並表示將在“中國事件”解決後自印度支那撤退。作為交換條件,美國就恢複對日本的貿易關係,並協助日本從西南太平洋獲得它所需要得到的一切原料。

顯然,這是措詞圓滑的建議,日本憑著這項建議可於現在獲得它所能得到的一切,而對將來則不承擔任何義務。無疑,這是近衛內閣所能得出的上策。

8月12日,大約中午時分,丘吉爾去看羅斯福總統。為了就宣言的最後形式同他取得一致意見。他向羅斯福提出內閣關於第四點的修正文,但總統寧願依從業經同意的措詞,他對這點也就沒有再堅持。欣然同意插入內閣希望添加的關於社會安全的那一節。許多詞句上的改動都經雙方同意,於是宣言定稿。

美國總統和英國首相的聯合宣言

1941年8月12日

美利堅合眾國總統和代表聯合王國國王陛下政府的首相丘吉爾先生曾舉行會談,認為應當公布某些有關兩國國策的共同原則,他們希望在這些原則的基礎上改善世界的前途。

第一,他們的國家不尋求領土和其他方麵的擴張。

第二,兩國反對不符合有關民族自由表達的願望的領土變更。

第三,兩國尊重各國人民選擇他們在其管轄下生活的政府形式的權利;兩國主張凡是被強製剝奪主權和自治權的民族恢複這些權利。

第四,兩國在適當照顧到它們現有義務的條件下,力圖使一切國家,不論大國或小國,戰勝國或戰敗國,在平等條件下進行貿易並在全世界範圍內取得為其經濟繁榮所必需的原料。

第五,兩國願意在經濟領域內促成一切國家之間最充分的合作,目的在於使所有國家改善勞動標準,發展經濟,享有社會安全。

第六,在最終摧毀納粹暴政以後,兩國希望見到這樣一種和平,以使一切民族得以在自己的疆界內安居樂業,保證一切地方的所有居民都可以過無所恐懼、不虞匱乏的生活。

第七,這樣的一種和平應當使所有的人能夠在公共海洋上不受阻礙地航行。

第八,兩國相信,世界上一切國家,基於實際的和精神上的原因,必須放棄使用武力。如果在自己的國界以外進行侵略威脅或可能進行侵略威脅的國家繼續使用陸海空軍備,就不能保持未來的和平。兩國相信,必須在建立更廣泛和更持久的普遍安全體係以前解除這類國家的武裝。兩國也將讚助和提倡一切其他實際可行的方法,以減輕愛好和平的各國人民在軍備方麵的沉重負擔。

在此以後,丘吉爾才收到內閣於8月12日晨再次舉行會議結果的電報。這封電報說明內閣對於第四點問題感到疑慮的理由。但丘吉爾覺得,最後定稿中“在適當照顧到它們現有義務的條件下”這一句,實際上節製著全節,已足以保障英國的立場。

這項宣言的影響深遠是顯而易見的。美國在名義上仍屬中立,卻會同一個交戰國發表這樣的宣言,僅就這一事實而言,就是驚人的。宣言中包括有“最終摧毀納粹暴政以後”的詞句,就等於一個挑戰,在平時這種挑戰意味著戰爭行動。

最後,不容忽視的一點,就是最後一節的現實意義和曆史意義。這一節清楚而鮮明地宣告,在戰後,美國將和英國聯合起來維持世界的秩序,直到建立起一種較好的局麵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