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你怎麼不買的呢?你當時要買下來,我不就省事了嗎?”
他又灌了一杯水,說:“誰知道呢,我喜歡神仙像,不喜歡佛,覺得他太會製人了,不讓吃這個不讓吃那個的。你說我買個佛像來算什麼事呢。”
我想也對,這胖子是個信神仙的人,喜歡喝酒吃肉娶媳婦。
他又說:“再說了,誰能想到這佛像倒是武當山的東西呢?”
我說:“你後來怎麼知道的?”
他摸摸肚子,好像喝水喝多了,說:“聽師父說的,還說那手指掉了,是因為當初師祖偷走的時候從山上摔下來,人沒事,把佛像的手指摔斷了。這是佛祖暗號保佑他,舍身救他的。”
原來如此,我想,這下好找了。
我問他:“你還記得當時是誰拍走了嗎?”
他說:“當時沒在意,去澳門嘛,對不對,好容易去一趟,總得玩玩吧,光想著玩了。不過後來打聽了,也找到那個人了,可他不承認,說沒見過這東西。”
我覺得要找這佛像就得從得到這東西的人下手,就說:“你能幫我找到他嗎?”
他摸摸腦袋:“這個行,不過你也用不著這麼急就去找吧,今天在我這兒先玩一天,明天我跟你去。”
我覺得這老王師兄是個豪爽大氣,好交朋友的人,在他這兒玩一天沒問題,可是我下山辦這事的消息現在已經傳開了,如果我不抓緊時間,萬一人家早作準備了,恐怕要壞事。於是,我就跟他說:“師兄,你看啊,是這樣的,現在我下山找這佛像的事,已經有很多人知道了。這拿到佛像的人不想把佛像給我,他就要藏起來,那樣的話,我找起來就更麻煩了。”
他聽了,半天沒說出什麼話來,最後說:“那好吧,我要是硬留你,那事就壞在我手裏了。走,我帶你走。”
我說:“你跟我說找誰就行了,你就不要去了。”
他一邊走一邊說:“我帶你去,在路上再說,反正我也沒有什麼事,能為山上出點力是我的福氣。”
下樓上了車,他對司機說:“走,去鎮江。”
汽車上了高速,直奔鎮江,五六百公裏的路,七八個小時就到了,路上,王總給我講了為什麼要去鎮江。
三頭六臂佛第二次現身就在鎮江金山寺的法會上,當時見到這尊佛像的就是這次要去找的人小王,這人是王總生意上的夥伴,也姓王,天下姓王是一家。一家人好辦事,好說話,兩人合作了好多年了。
兩人經常見麵,老王有點事就過去了,兩人性格不同,但都好喝酒吃肉。但是這小王不喜歡神仙,他信佛,老王就經常問他:“你信佛怎麼還吃肉,不是說佛教不殺生的嗎?”
小王說:“不殺生不是說不能吃肉,酒肉穿腸過,佛祖心頭坐。心中有佛就行了。”
老王不以為然,但也無詞以對。於是他們還在一起喝酒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