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朝素質,春暖花開

教苑“新”風

作者:陳良才

語文綜合性學習是語文教學的重要內容之一。評價語文綜合性學習活動也就成為一個擺在語文老師麵前的難題。要擺脫評價即考試的怪圈,要讓語文綜合性學習活動“春暖花開”,就要從“素質”入手。

首先,《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指出:要建立與素質教育理念相一致的評價與考試製度,即建立一種發展性的評價體係,改變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的功能,建立促進學生全麵發展的評價體係。

其次《語文課程標準》又指出:“綜合性學習的評價應著重考察學生的探究精神和創新意識。尤其要尊重和保護學生學習的自主性和積極性,鼓勵學生運用多種方法,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多樣化的探究。這種探究,既有學生個體的獨立鑽研,也有學生群體的討論切磋,所以除了教師的評價之外,要多讓學生開展自我評價和相互評價。”

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是一種培養學生創新精神與能力,提升學生語文素養的重要途徑。在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教學實踐中,語文老師要真正重視綜合性學習活動的反饋與評價,建立與素質教育理念相一致的綜合性學習評價體係,走出綜合性學習應試的誤區。下麵是我對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的幾點思考:

一、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存在的誤區

1.考試少考,教師就“教”的少

長期存在的應試教育,讓語文教師的教學始終圍繞著中考這個指揮棒轉,你考試不考這方麵的內容或考得少,讓教師花大量的時間去“教”綜合性學習課,這究竟現不現實?考試後學生的成績差了,教師成了眾矢之的,學生和家長怨聲載道,教師名利受損,真正得不償失。

本人認為他們對語文綜合性學習的錯誤有兩點:第一,錯誤地認為語文綜合性學習是單純用考試來評價的;第二,錯誤地認為語文綜合性學習是教出來的。可見,圍繞著中考這個指揮棒轉的教師,對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的認識,還停留在應試教育的範疇。這樣是對語文新課程標準的不理解,是對綜合性學習認識不深,更是對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的誤解。

2.教師評價多,學生自主評價、相互評價少

教師在語文綜合性學習中仍然占主體地位,沒有充分發揮學生的“自主性”和“探究性” 。綜合性學習是從過去的語文活動發展而來的,它的活動內容的“綜合性”要求和“探究性”特征使得綜合性學習表現出的能力層麵遠遠高於過去的語文活動,它強調的是一個自主學習、自主探索的學習過程。其評價也是提倡多讓學生開展自我評價和相互評價。教師對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特別是學生自主評價,沒有給予高度重視,教師自己代替了學生進行評價。這種評價是違背素質教育的,也是不符合課程改革要求的。

3.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過多強調共性

教師在評價語文綜合性學習強調共性,一班的學生隻是用一個標準,關注學生僅僅單個方麵,往往隻關注綜合性學習的最終結果。這樣做忽視了學生存在個體差異。因此,在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中,我們不能以點代麵,以偏概全,這樣將抹殺學生對語文綜合性學習的積極性,不利於提高學生全麵的語文素質。

二、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要走出應試,走進素質

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要走出應試,走進素質,建立與語文新課程相適應的評價體係,即建立促進學生全麵發展、教師不斷提高的評價體係。走出對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的應試誤區,樹立大語文觀,構建符合提高語文素質要求的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體係。如何構建這一符合素質教育的評價體係呢?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麵:

1.實現評價主體多元化,重視學生自我總結、評價

有的教師把綜合性學習當成了語文課堂的延伸,不肯或不敢把自主權交給學生,始終控製著活動的內容和形式。這種評價主體是單向的,是以教師評價為主體的。這樣,對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評價既增加了語文教師的工作量,又讓學生處於被動評價地位,學生沒有了主動性和積極性,也就喪失了對初中語文綜合性學習的學習興趣。因此,我們應當構建學生、教師、家長等共同參與的評價體係,鼓勵學生自我總結、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