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理論在“袁厲害事件”報道中的應用
學子論文選登
作者:王念
【摘 要】新聞事件報道中,媒介起著再現事實本真和重塑現實,引導輿論的功能,並影響著受眾對現實社會的認識。本文運用媒介框架理論,探究分析蘭考縣“袁厲害事件”始末背後所隱藏的社會問題,從而探討媒介的框架建構在社會事件報道中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框架理論 袁厲害事件 新聞媒介
蘭考火災事件中的主人公袁厲害以收養遺棄孩童聞名,在這一起看似很普通的火災傷亡處理認定事件的報道的背後是否隱藏了什麼,各地媒體持續的跟蹤調查,為整個事件揭開了神秘的麵紗。
隨著事件越來越受到社會的媒體的關注和質疑,新聞媒體也一直在持續跟蹤和調查,例如新家園網在2013年1月9日關於蘭考火災追蹤:記者15通電話得到一句“領導不在”;又比如央視質疑河南蘭考有錢招待記者,無錢蓋福利院。我們從這樣的報道中看出整個事件背後,蘭考縣有關部門司法公正和公平正義方麵的缺失以及對於責任的逃避和對生命的冷漠。
一、媒介框架理論的緣起和發展
1、框架理論的概念
框架的概念源自貝特森,由高夫曼將這個概念引入文化社會學。後來再被引入到大眾傳播研究中,成為了定性研究中的一個重要觀點。高夫曼認為對一個人來說,真實的東西就是他或她對情景的定義。這種定義可分為條和框架。條是指活動的順序,框架是指用來界定條的組織類型。他同時認為框架是人們將社會真實轉換為主觀思想的重要憑據,也就是人們或組織對事件的主觀解釋與思考結構。
2、框架理論在新聞傳播領域的引入
將框架理論引入新聞生產領域的美國學者吉特林認為,“媒介框架是認知、解釋和表達的連貫模式,是篩選、強調和排除新聞報道的過程,同時也是事件操縱者組織言論的過程,不管這種言論是動態的還是視覺的。”加姆桑將框架分為界限與構架兩類:界限意味著取舍,代表了取材的範圍;架構則是人們解釋外部世界的依據。伍則著眼於新聞框架的成因分析,框架是新聞工作人員、消息來源、受眾、社會情景之間互動的結果。
最早將媒體與意識形態有機聯係起來的是葛蘭西的“文化霸權”理論。西方馬克思主義代表人物阿爾都塞提出“意識形態/主體論”,從此,人們的思維習慣便由以往“依據觀念去選擇字詞”改為現在“針對字詞來考察觀念。”“這一意識形態觀,為後來的話語理論提供了理論框架和關鍵線索,從而成為話語理論生成中的一座豐碑。”媒介以及媒介建構的話語,就這樣與意識形態聯結起來。
新聞事實的製作和表述過程,實乃框架的建構過程,“每一框架將把給定的目標和倫理置於其他目標和倫理之上”,“框架框定了一個內容內含的價值和目標。”這一“給定的目標和倫理”以及“內含的價值和目標”,其實質就是意識形態化的。加姆森就曾指出“框架”與“霸權”兩個概念之間的相似之處。它們都“關注內在的、隱含的、自然化的思維習慣和行為模式,並且啟發學者們研究媒體如何以框架的方式來定義社會事件、從而維持主導性霸權。”可見,用於定義社會事件的媒介框架是維持意識形態領導權的一個手段。
二、“袁厲害事件“的媒介框架建構
在“袁厲害事件”的報道中,新聞標題,行文中的直接引語和間接引語的出處以及引用都是給受眾營造一個事實本真的環境,讓讀者意識到所發生和報道的新聞事實是真真切切發生在我們身邊的。
此次事件的報道,對於新聞事實的來源都做出了明確的交代,根據持續追蹤和關注,以及媒體記者的多方走訪,還原了“袁厲害事件”的真相。記者采訪了蘭考縣有關職能部門和袁厲害的街坊鄰居,而且還找來袁厲害的直接親屬和袁厲害收養的已經成年的孩子作為采訪對象,來作為整個事件的消息來源,這樣的新聞來源本身來講就是一種框限,媒體將受眾的意識形態框限到媒體想要表明的立場上,將受眾的觀點立場與自己的立場保持一致。以下我們來舉例分析在“袁厲害事件”中,各地新聞媒體包括互聯網在內的媒體在新聞報道中所采用的框架理論。
1月6日《京華時報》的報道,主要內容是1月5日,河南蘭考縣召開致7名孤兒死亡火災事故處置通氣會。這顯然是在立場鮮明地彰顯其意識形態,批評指責政府的不作為。《京華時報》在報道此事件時強調政府“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同時有關部門承認監管不力,媒體使用了“稱讚”一詞,也是表明自己的立場。
中國廣播網在2013年1月22日引用中國新聞網在網絡上的一篇報道的標題是《蘭考收養所火災成河南兩會話題:政府應亡羊補牢》。進一步的報道說,由河南蘭考縣私人收養所大火引發的話題成河南“兩會”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熱議的話題。代表和委員稱,“政府亡羊補牢為時未晚”,並呼籲“別讓愛心人士寒心”。在對此次事件的報道中,不論是地方紙媒還是網絡媒體都無一例外將責任指向政府,希望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出回應和答複,也紛紛將同情之手伸向袁厲害這位愛心媽媽。媒體的輿論導向一致也是證明在社會事件的報道中,框架理論使用的一致性是在對社會問題的反思和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