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節(1 / 2)

“證據呢?證據呢?所有的一切不是隻有我能做!你們別在這裏冤枉好人了!”

“證據就是那瓶裝滿氫化鉀的瓶子現在在懂梅的包裏,氫化鉀是受政府安全部門嚴格管理的一種劇毒化學藥品,私人是買不到的,所以它的來源應該很好查吧。如果查到私自偷出氫化鉀還害了一條人命,你說是什麼後果呢?”

她聽了我的言語,終於不反駁了。

過了許久,她呆呆道:“是我讓她拿的,都是我,不怪她。”

“在凶手掉下來時,我往樓上看,正好看見一個正在收釣魚線的你,雖然因為鏡子加釣魚線的反光我沒看見你的臉,但是,我能感受到你的目光的方向是周圍的那個醫院裏,那是你的孩子吧。”

我盡量平靜的與她對話,人在犯錯之後心裏會驚慌一定是因為她知道錯了,但是,知道錯了又能怎麼樣,既然已經發生了,就不能再改變了吧。

“那是我的女兒,化學研究生,半年前得了白血病,沒錢醫治,我希望借一些錢,可是一個農村來的,誰會有那麼多錢?於是我想來城裏找好心人幫忙。”

張麗華自顧自的講了起來,沒有人打斷,大家都聽著這位可憐的人講著自己的故事。

“我來這裏,人生地不熟的,就想找個工作,他說他願意幫我,但是有個合同需要我簽個名字,我隻覺城裏人都挺好的,我也沒怎麼讀過書,就會寫自己的名字,就簽了個名,他確實也給我找了個工作,當時我是真的很很感激他,可是不久之後他就拿著一張寫著我名字的欠條放在我的麵前,當初他讓我簽的,就是一張欠條。我沒有辦法,我希望他能放過我,看著一條人命的份上,可是他卻說‘為了生活打拚,誰都不容易,可是,人生又可憐過誰呢?我幫你找了個工作,這就當你的回報我的吧’。他說得這樣讓我也沒法反駁,但是就算沒讀書我也懂,是自己的就是自己的,若我真的欠了債務我會還,可是不是自己的卻硬要去搶,那就是強盜,最開始我也隻是一樣拿著毒藥威脅他,這是我跟著女兒去實驗室時偷偷拿的,她不知道。但是當他特別瞧不起的說‘研究生有什麼了不起,最後還不是躺在病床上不能自理,廢物一個。’聽了他這話,當時我真的是腦子發熱,給他買了杯咖啡,原來他經常讓我幫他買,把毒下在咖啡裏,他就這樣喝了。”

命運什麼的,總是不會給絕境中的人希望吧,若是不知所措,那就靠自己的努力好好去做,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情,也就不會被騙吧。無計可施什麼的,是給那些還沒有準備好麵對的人的。

胖嘟嘟警官走過來,幫她帶上了手銬,她的這後半生,大概也隻能在監獄裏度過了吧。

啟凡用他手中的嗩呐吹起了離別的音樂,悲傷淒婉,他說他的法器能讓死者得到安息。

她在臨走前像警察祈求再去看一眼女兒,是舍不得吧,一時的衝動苦了自己,也苦了女兒,什麼事情不能平靜一些解決呢?人生苦短,在你回憶中的事情不是你曾經的輝煌成就,更多的或者是你曾經做錯的、後悔的事情,所以不要管別人的對與錯,做好自己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小豔,媽媽要去一個比較遠的地方打工幫你掙醫療費,你就好好在醫院裏待著,等你好了,媽媽就和你一起回家,我們一起再住在我們的小屋子裏,好不好?”

張麗華撫摸著女兒的臉頰,雖然已經沒了頭發,蒼白的臉上也沒有血色,但是懂梅還是在欣賞著女兒的容貌,女兒在自己母親眼中永遠是最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