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他還是中央委員,********,一定讓徐萬年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好,現在全靠你了!”
“該死的,是誰害了我們胤天,胤天……”
汪月梅嗚咽出聲。
“別說什麼全靠我,我是以法辦事。”
“明天法院不是開庭審理胤天與徐佳美的離婚嗎?”
“胤天沒有找到,就不能證明其死亡。”
“胤天本來就將這件事,交給律師代理的。所以還是有效的。”
“對啊,徐佳美如果不同意離婚,就要她去舉證!”
吳俊驚歎,薑還是老的辣,厲害啊……
“還舉什麼證啊?三年都不在一起……”
“那就提請法院判離,主動將與語喬同居的事,懷孕的事上報,因為過錯,多給點賠償金!”
“私下裏,你可以告訴她,徐萬年的罪行……”
“好了,希望快刀斬亂麻。”
“以後雲博就交給別人去管,除了胤天你家也沒有人可以接手!”
吳誌達直截了當地說。
楚胤海從小被寵壞,隻知道吃喝玩樂的。
“叮咚!”
吳俊開了門,律師匆匆將改好的文件拿來了。
汪月梅簽了字,願意放棄她繼承的那一部分,宋語喬仔細看了合同,簽了字。
所有人都大鬆了口氣,送走了汪月梅等人,吳俊進了房間,笑說:
“好了,不要再擔心了,現在,你就是雲博的大股東了。”
“另外百分之九的股份,汪月梅買下了,徐佳美的事她會解決……”
“不過,我爸說,等明天離婚案辦好後,你再去辦手續……”
“謝謝!”
宋語喬不想問別的事,她感覺這年頭,隻要有權有錢,沒有辦不成的事!
沒準徐萬年買凶撞人的事,也會不了了之。
不犯到她的頭上,說實在,她也不會去舉報。
再說,人有權,就是你舉報了,沒有證據,也會一笑而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