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訊問(2 / 2)

秦巍:羅春芳,這是我的工作證件,你看一下?

羅春芳:好的。

秦巍:羅春芳,這是《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你看一下,如果你不識字我們可以向你宣讀?

羅春芳:你們給我讀吧,我字認不全。

秦巍將《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一字不漏的宣讀給羅春芳。該告知書是刑事案件中對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籠統概括起來就兩方麵,一是辦案人是否需要回避,二是嫌疑人應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不準擴大事實也不許縮小事實真相。

對於秦巍宣讀的告知書,羅春芳沒有任何異議。

秦巍:羅春芳,說下你的個人基本情況?

羅春芳:我叫羅春芳,女,身份證號碼32052519690*12212*,年齡47歲,學曆小學,群眾,農民,係fy縣葛孽城鎮南王固村人。現在家務農。

秦巍:說一下你的家庭情況?

羅春芳:我,我丈夫王書誌,48歲,務農,大兒子王永浩,24歲,在外地打工,二兒子王兵浩,18歲,在東北軍工大學讀書。三兒子王小浩,12歲,讀小學。

秦巍:你原來有沒有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也就是是否受到過行政或者刑事處罰?

羅春芳:都沒有。

秦巍:你是否政協委員或者人大代表?

羅春芳:都不是。

秦巍:你是否需要飲食或者休息?

羅春芳:我不用。

秦巍:你知道我們為什麼將你傳喚到派出所嗎?

羅春芳:不太清楚。

魏宏圖見羅春芳不老實,聲色俱厲道:羅春芳,已經到現在了,你的態度決定了你將來的量刑,如果你還是打馬虎眼,想蒙混過關,那是不可能的。

羅春芳沉默不語,雙手互掐著手指。

秦巍:羅春芳,剛才在你家你說你上樓換衣服,我衝上前把你攔下來了。因為我一看你表情就知道你不對勁要尋短見,你是怕事情敗露以後身敗名裂,怕給家裏抹黑吧?

羅春芳聽完,緊咬著嘴唇,眼神淚光閃爍。但是依然沉默不語。

秦巍:老嫂子,我再車上跟你所說的每一句話,現在依然算數。你也聽到了,剛才我們所長也告知你了,如果不如實交代你的問題,根據我們掌握的外圍證據資料完全可以零口供給你入刑,到時候你再後悔可就來不及了。

羅春芳:你們說話算話嗎?我會不會坐牢?警察同誌,我不能坐牢,我家大兒子,二小子都還沒結婚呢,如果我一坐牢,他們恐怕連對象都找不到了!

羅春芳說道這裏頓了頓,她還有句話生生憋回肚子裏了,那就是七年前從老家拐回來的那個男孩子,如果不是當時家裏條件艱苦,老人生病,三個兒子又都需要錢,尤其是大兒子,為了早早為他積攢結婚彩禮,她也不會這樣鋌而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