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權益之分:一牆之隔,城鄉待遇迥異(1 / 2)

■李鬆

城鄉接合部是我國城鎮化、工業化前沿地帶。在這裏,城鄉二元體製碰撞最激烈,經濟、社會結構轉型發展“過渡期”的色彩最明顯。基於不同的土地製度和不同的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出現的是兩種權益、兩種待遇。可能僅僅“一牆之隔”,圍繞著城鄉土地和公共服務的權益分界線卻異常明顯。城鄉接合部,表麵看似乎是連接城與鄉的橋梁,實際上仍是標明二者分野的一道鴻溝。

糾結、複雜的土地利用現狀

“建在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市場價7200元/平方米;而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卻無法在市場上交易,沒法變現。”在西部某大城市城鄉接合部地區,農民劉翠霞(化名)在2007年花費30多萬元,翻修改建了自家的農房。她站在陽台上,指著20多米開外的商品房對半月談記者說,同樣在一個小區,因為土地性質不同,別人家的一套小戶型售價能超過50萬元,而自己的房子卻是“死資產”,不值錢。

在農村,由於集體建設用地的產權限製,劉翠霞家房產在處置變現上遭遇的尷尬確實是一種普遍的現象。但在不少城鄉接合部地區,城鄉土地的分界線,並沒有擋住農民為獲得經濟利益而采取“迂回”、“折中”、隱蔽的手段來“開發”自己手中的土地。

與廣大遠郊農村農房因無法有效盤活,導致大量閑置、廢棄不同的是,在越來越多的城鄉接合部,很多農民手中的農房利用呈現另一種光景:首先,確實有大量農房無法體現農民的財產權益,無法交易;其次,城鄉接合部作為城鎮化前沿,是農村集體土地被征為國有土地、農用地轉為城市用地最為頻繁的地區,是土地增值潛力最大、土地增值收益最快的地區。雖然農村房產“變現”麵臨著集體土地產權限製、政府政策管製,但對城鄉接合部農民而言,土地財富、房產租賃經濟帶來的效益確實越來越明顯,這使得不少人為利益驅動,或是違規搭建,搞起了租賃經濟,或是搞起了小產權房,要麼用於出售,要麼等待征地拆遷,希望得到更多安置補償。

記者在一些城鄉接合部采訪發現,由於管理不規範、不到位,缺乏規劃引導,在不少地區,農民建房出現無序、亂占亂建的情況,非法買賣宅基地現象多發,小產權房等問題明顯。東部某大城市曾對市內“城中村”做過調查,發現“一戶多宅”情況突出,平均一戶農民擁有宅基地1.4套,甚至出現一戶18宅,一塊宅基地最高修了28層樓。

重慶市政府參事邱道持說,在重慶城鄉接合部的小產權房,主要是農民工、剛畢業的大學生、部分城市征地拆遷過程中的過渡居民等三類人在購買和居住,旺盛的需求確實刺激著城鄉接合部地區的農民違規利用土地。

“半市民化”的公共服務待遇

城鄉接合部地區農民對土地的利用糾結、複雜,與此同時,在公共服務的提供上,也呈現出明顯的“半市民化”的色彩:一方麵,隨著城市擴張,大量學校、醫院、公園等公共服務場所自城鄉接合部地區規劃建立起來。逐漸統一了城鄉醫保、教育待遇的農民,可以就近便利地享受城市公共服務;另一方麵,對於一些隱性的附著在戶籍上的公共服務待遇,由於農民身份所限,城鄉接合部地區農民依然無法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