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鬆
目前各地正在試點推進村社集體資產股權化改革。這一落實農民財產權的改革是農民安心轉戶進城、實現其財產性權利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對於相對富裕、市場經濟程度較高的城鄉接合部地區顯得尤為迫切。
與此同時,城鄉接合部地區的集體資產改革,須直麵城鄉二元體製:村社資產“怎麼分”、轉戶和未轉戶群體“分多少”、集體資產管理公司是否要承擔農村公共服務職能等課題,都在考驗著這項改革能否成功、是否徹底。
不同群體“分多少”:利益在戶籍“變與未變”中求平衡
與遠郊普遍存在集體資產“空殼村”並存的是,在城市近郊,受鄉鎮企業發展、土地升值等因素影響,不少村社集體資產積累較多,有的甚至上億元。產權改革中,集體資產能“分多少”,直接牽涉群眾利益,也是改革中的敏感話題。城鄉接合部轉戶人口多,“分多少”的矛盾在已轉非群眾和戶口仍留在村裏的農民之間尤為突出。
從北京、廣東、重慶等地村社集體資產股權劃分實踐來看,由於國家沒有統一標準要求,不少村社在股份設置上,主要依據人口數量和在農業集體勞動時間這兩個標準,分別設置“人口股”和“農齡股”:“人口股”體現集體經濟保障功能,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籍性質及家庭承包土地數量等要素配置;“農齡股”體現對集體經濟的貢獻,主要根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勞動時間及貢獻配置。
在東部沿海地區,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有的城鄉接合部村社,經多批次征地拆遷“農轉非”,保留農村戶籍的人已成少數,而“農轉非”人口比例高達70%至80%,不少轉非群眾就認為,保留了農村戶籍的人,現在因為“農齡”長就能多占股份、多分紅,這不公平。由於群眾在股權劃分的問題上僵持不下,利益難以調和,不少村社集體資產改革推進難度很大。
“由於征地‘農轉非’等因素,不少人在集體資產改革前,就已轉戶進城,不再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此農齡股數量比仍留在農村的人要少。離村時間越長,股份就越少。”重慶沙坪壩區農林水利局紀工委書記黎新萍說,有些農轉非群眾認為,用這種方式確定股份,自己吃了虧。重慶覃家崗街道新橋村居民劉欣榮(化名)已轉戶10多年,她告訴記者,按照現在的股權劃分方法,與她同樣歲數的人,隻要戶口還在農村,能多分1/4股份,每年多得700多元。改革中,已轉非的人共同心態就是,盡量多分,覺得現在不爭,以後就沒“搞頭”了。
資產“如何分”:“集體辦社會”到底行不行
村社集體資產改革中,很多地方相應成立了集體資產管理公司或股份經濟合作社。在不少轉非群眾眼中,這樣的資產管理機構還要承擔村社公共服務、村民福利待遇開支,留有明顯的農村“尾巴”。政府公共投入的責任沒跟上,“集體辦社會”的過渡期色彩明顯。
在各地,集體資產管理機構每年要提取一定比例公益金,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民福利開支。例如,廣東東莞市市鎮口股份經濟聯合社在年終收益分配時,首先提取20%公益金,用於集體公益福利設施建設,包括興建學校、福利院及修建道路、環衛設施等。重慶沙坪壩區童家橋村在建立集體資產管理公司後,也規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公益金,專項用於村內農民養老、醫保補助、農業人口計劃生育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