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基釵
2月4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簡稱“賬號十條”),對公眾上網注冊或使用的賬號名稱進行規範,涉及在博客、微博客、即時通信工具、論壇、貼吧、跟帖評論等互聯網信息服務中注冊使用的所有賬號。這一規定出台的背景是什麼?施行的具體方式和效果如何?反映了怎樣的互聯網治理思路?
互聯網規範管理之網越織越密
2014年8月7日,網信辦推出《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簡稱“微信十條”)。從“微信十條”到“賬號十條”,前後相隔僅半年,反映了我國互聯網規範管理的步伐越來越快,一張維護清朗網絡空間的“法網”越織越密。
“‘賬號十條’出台是出於我國互聯網現實發展的迫切需要。”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中心主任李欲曉認為,“我國網絡在井噴式發展的同時,許多規則沒有建立起來。國家網信辦出台相關規定,規範管理互聯網賬號亂象,不僅有利於網絡空間的疏朗清明,更能保護廣大網民的個體利益。”
中國傳媒大學文法學部政法學院副院長王四新認為,早期互聯網發展是支持完全匿名的,網民賬號想怎麼用就怎麼用。一些互聯網企業為了招攬用戶,往往在注冊流程方麵設置十分簡單,對用戶信息的審核也比較寬鬆。
王四新表示,除了有些網友出於博人眼球目的起一些嘩眾取寵的昵稱之外,也有一些人利用網絡匿名性特點和審查漏洞,謀取不正當利益。“例如,微博剛剛興起時,很多社會名人的名字被大量搶注。還有人冒用一些政府機構或重要媒體名稱,模仿其口氣,發布虛假信息,騙取大量粉絲,以達到其商業或某些政治目的。”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我國網民人數已經躍居世界第一,用戶賬號數量巨大,隨之而來的賬號亂象也日益突出。我們出台這項規定的出發點是保障廣大網民的權益。”國家網信辦移動網絡管理局負責人徐豐表示,賬號亂象已經成為社會公害,社會各界反映強烈,廣大網民深惡痛絕,整治賬號亂象迫在眉睫。
互聯網治理是多元共治的過程
徐豐介紹,企業要落實互聯網賬號名稱管理中的主體責任,配備與其服務規模相匹配的專業人員。對互聯網用戶提交的賬號名稱、頭像和簡介等注冊信息要進行嚴格審核,對含有違法和不良信息的,一定要嚴禁注冊;對存在違法和不良信息的賬號,應當采取限期改正、暫停使用、注銷登記等措施。
在3月15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當天,騰訊公司微信團隊對外發布了《微信朋友圈使用規範》並於當日施行。規範中提出,對公眾使用微信時,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或商標;擅自使用他人名稱、頭像,侵害他人名譽權、肖像權等行為的,將采取相應處理措施。這是“賬號十條”正式施行後,互聯網企業落實管理主體責任,主動發布的較為全麵的行業規範之一。
據網信辦數據顯示,“賬號十條”發布以來,新浪、百度、騰訊、阿裏巴巴等互聯網企業積極響應,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報送“自查自糾”報告,已處置微博客、博客、論壇、貼吧和即時通信工具等各類違法違規賬號6萬餘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