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啥……不要怪我打他們耳光……我要是不使這雷霆鐵腕手段,怎能從與靈當的糾纏中脫身出來,讓他們都安靜的聽我說嘛?
我先問靈當:“你為什麼寧願被我附體?”
“因為這個人結婚這麼久了,還把你的幹花畫像藏在身邊!”她大為惱火,“我也變成水鬼,帶靈符下去把所有水鬼炸死好了!讓他一輩子為我內疚!”
不愧是火爆脾氣的靈當啊!我再問淩彥:“你為什麼要捉我?”
“希望你幫我們徹底解決掉水鬼。如果不行,我到水裏替了你。反正那時沒能救你,我一直內疚,讓你解脫好了,我則可以帶靈符下去把所有水鬼炸死……”淩彥瞟了靈當一眼。
這兩人思維方式還真像!我深吸一口氣,最後問阿成:“為什麼騙我?”
回答出奇簡單:“我希望你快樂。”
是的,騙我以為我還是人類,是為了讓我快樂。叫我附體靈當,是為了讓我能繼續當淩彥的妻子,好讓我快樂。他甚至去找薔薇花,好免得我變回人類後再誤陷進水澤。他想得這麼周到。
這次輪到我的拳頭哢叭哢叭捏得作響:“你們沒想過有更好的辦法嗎?”
“什麼?”
“我們可以跟從前一樣。”我說。
“你想繼續跟淩彥的婚約?!”阿成立刻恐慌。
什麼鬼!阿成完全理解錯了啦!
我沒有他們想像的那麼天真。當泥水淹到我的腰、淩彥還在堅實的土地上奔跑時,我就知道了。當淩彥握住靈當、阿成握住我時,我就知道了。我們四個人中,有兩個會留在陽光明媚的大地上、另外兩個注定沉入陰暗寒冷的水底。
我知道淩彥跟靈當會成為一對好夫妻。他們雖然從小打得死去活來,但靈魂中有什麼東西如此相似,足以把他們結合在一起,從晨鍾至暮鼓、從締約伊始直至死亡之神解除了他們的誓言。
但我仍然相信我們會相愛。就像淩彥跟我訂婚後、靈當仍然愛我;她跟淩彥成婚後,我也仍然愛她。我們四個人的愛,經過爭吵、扭打、廝鬥、甚至死亡,仍然會綿延下去。從未曾締約的鴻蒙之前,到生命之火熄滅的幽冥之後,我們還會相愛。這份愛才真正是我的願望。
而我這雙手,將和握住它的人留在一起。別人的身體、婚姻,我並不垂涎。我相信淩彥之所以留著我的畫像,也不是因為將我置於靈當之上,而是因為內疚與手足眷戀。他愛我並不比靈當愛我更多、也不比靈當更少。難道你不是這樣想的嗎,靈當?
靈當將眼皮垂了下去,躲避著我的問題,但麵頰因為快樂而燒紅了。她其實從來沒有真正恨過我,就像我沒有恨過她。淩彥抓了抓頭:“所以?”
所以我建議,我跟阿成繼續回到水裏。阿成會控製那些水鬼們,讓他們繼續把自己當成高貴的人類、連“可憐的水鬼們”遠一點,安下心來完成一甲子的修行。
“水裏很冷。”阿成憂心的瞅著我。他自己並不怕一甲子的煎熬,他隻怕我不能撐過去。
“當然很冷。”我像以前一樣依偎進他懷裏,“但是你這裏有溫暖。”
“連若!水鬼是沒有溫暖的,也不能相互取暖!”靈當很擔心的警告我。
她說的是常識。但是不不,常識錯了。阿成的心窩裏、我所感覺到的,難道不是愛嗎?有愛就有溫暖。水澤都無法奪去這份溫暖。阿成多慮了、所有人都多慮了。即使身為水鬼,隻要有愛人在身邊,我就覺得很快樂。萬能的神也不能讓我更快樂一點,它隻能延長這份快樂的期限。
淩彥和靈當與我們輕輕擁抱一下,告別了。他們帶著我的建議離去。我們之間將會有很長的和平。淩彥說,他試過了,薔薇花是無法在這片土地上生存的。那有什麼關係呢?我們會把打戰的力氣省下來,盡可能在所有水澤邊緣都添加警示,讓雙方都遠離這條危險的水澤線。這條警戒線,也許不會像薔薇花那麼美。但它是我們用愛和珍惜樹立起來的,我確信沒有一條線會有它這麼可愛。
“接下去你還有什麼鬼主意?”阿成在我耳邊喃喃。
嗬,我笑起來。接下去我們相愛!水底的白花和薔薇相比又有什麼遜色的呢?所有的鬼們都過來吧,在傷痕之上攜手起舞、相互取暖。我們呀,有整整一甲子的時間可以相愛!
——這一個故事完結的分割線——
這個故事是整個簿子的中間部分。這個故事完結之後,他們還有一些發續發展呢。
這個故事對於靈民……呃,哪怕對於靈民們變成的妖魔來說,就已經夠震憾的了。後麵還有什麼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