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shalalala,shalalalalajustforyou……”

一陣強勁的重低音,帶著歇斯底裏的瘋狂,從金碧輝煌的大廳中傳來,吸引著每一個經過的這裏的少男少女……大廳裏狂熱的激情,似乎能融化室外隆冬的冰雪。

金碧輝煌是A市最豪華的娛樂場所,也是A市年輕人最喜歡去的地方,每到夜晚,無數的年輕人湧向這裏,揮霍著廉價的青春,播撒著過剩的精力。

聖誕節的金碧輝煌更是格外火爆,大廳裏回響著震耳欲聾的重金屬音樂,昏暗的燈光下,渾濁的空氣中混合著濃鬱的香水和嗆人的煙草味道,頹靡的氣息充斥著整個大廳。

一個高大帥氣的年輕人走進大廳,冷漠而銳利地目光巡視著舞池,筆挺的大衣,配上防寒禮帽,很有些小馬哥的味道。

“保羅哥!”

門口的侍應恭敬的向年輕人打著招呼。

“保羅哥”隨手脫下大衣和禮帽扔給侍應生,然後接過侍應遞來的雪茄,深吸了一口,濃濃的煙霧從口鼻噴出。

大廳裏一如往常,鐳射燈光下,要麼濃妝豔抹,要麼奇裝異服的青年男女在盡情扭動著身體,一張張或是陶醉、或是迷離、又或是扭曲的臉在忽明忽暗的的光線中定格,猶如一隻隻妖異的鬼魅,在舞池中上演著群魔亂舞的一幕。

角落裏依舊是幾個鬼鬼祟祟的身影交易著小藥丸,廁所或者包廂中不時傳來一兩聲粗重的喘息夾雜高亢的呻吟。

幾個頭發染得花花綠綠的青年男女正圍成一圈旁若無人地嗨在一起,隨著音樂的節奏拚命搖晃的腦袋,色彩繽紛的發絲在空中飛舞,失神的目光中看不到焦距,嘴角無意識的流出帶著泡沫的黏液。

保羅哥冷哼了一聲,彈飛了煙頭,大步走向拐角的一個包廂。

金碧輝煌是羅傑看的場子。

看場子的意思就是維持這裏的地下秩序,防止客人鬧事,或者小流氓搗亂,這在娛樂場所是很重要的!而能維持地下秩序的,通常就是地下世界的人。也就是所謂的“黑社會”。我們通常稱之為“道上混的”,而老百姓更多的把他們稱呼為“混混兒”。

羅傑就是一個混混,一個混的風聲水起,前途光明的混混兒。對小混混來講,羅傑已經算是熬出了頭,有了自己的場子,手下有一班小弟,雖然還不是幫會裏的大哥,但是他“保羅哥”在幫會裏也算小有名氣。

作為幫會裏少壯派的混混兒,羅傑混的不錯,屬於年輕有為的那種。他在道上走的每一步都是穩紮穩打,毫無爭議的!他頭上獨特的“圓寸”發型,就是最好的證明!這是剛從號子裏出來的標誌,是他替大哥頂罪的結果。他的付出換來了幫會的提拔,現在金碧輝煌的場子由他負責,就是對他的一種獎賞。這很公平,起碼羅傑這麼認為。

今晚是聖誕夜,就是耶穌的生日。年輕人都喜歡過聖誕節,而絕大部份的混混都是年輕人,所以混混兒們也喜歡過聖誕。

雖然這些混混兒們根本不知道耶穌是哪國人,也從沒去教堂做過禮拜,甚至不知道教堂大門朝哪開,但是這絕對不會影響他們過聖誕的好心情!

羅傑也屬於這類混混兒,所以他的心情也不錯,當然了,如果沒看到那幾個磕藥的小弟,他的心情就更好了。

拐角的包廂是羅傑在金碧輝煌的辦公室,他在這裏處理一切幫會裏的事物。今天羅傑安排自己的兄弟們在這個包廂裏慶祝聖誕——雖然他跟耶穌大哥八杆子打不著關係!

包廂裏煙霧繚繞,酒氣熏天。在羅傑身邊,幾個頭上染的花花綠綠的年輕人正圍成一圈,聲嘶力竭地劃著拳。這些都是羅傑的小弟,一個個都喝的麵紅耳赤,但依然瞪著布滿血絲的眼睛拚著老命吆喝——混混兒們最講究的就是麵子!

“保羅哥!”

“大哥來了!”

小弟們紛紛打著招呼。

桌上桌下橫七豎八地堆滿了啤酒瓶子,羅傑踢開瓶子走過去斜靠在包廂的沙發上。作為他們的大哥,他不能和小弟們一起瘋,那樣小弟們會放不開,破壞氣氛。但是他依然喜歡看著小弟們快活,這能讓他想起以前的自己。簡單,但卻快樂的小混混兒——包皮。

“外邊是誰的兄弟?”羅傑掃了一眼正在劃拳的幾個小弟。

“是我的兄弟,怎麼了?保羅哥!”一個腦袋象綠毛鸚鵡的小弟扔掉手裏的酒瓶,跑了過來。

“在老子這裏磕藥!找死啊!”羅傑一巴掌呼了過去。

“保羅哥,不就幾個搖頭丸嘛!又不是K粉——”綠毛鸚鵡不以為然地說。

“當我說話是放屁是不?”羅傑眯起眼睛,小弟們都清楚,這是他發作的前兆。

“不是!絕對不是!我馬上把他們處理嘍!”綠毛立馬消失在包廂門外。

包廂的門打開,一個剔著板寸,身材魁梧的年輕人走了進來,手裏拎著一個鼓鼓的牛皮紙袋。看到魁梧青年,羅傑臉上露出笑容,這是生子,羅傑最信任的兄弟,曾經一同出生入死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