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上元夜驚魂(1 / 3)

鐵胳膊張萬當時眼睛就紅了,擼著胳膊就要衝過去,但是鬼見愁李千馬上拉住了他。

這個時候的場合不適合!

此時街上的巡丁太多,若是惹事,可不是當街打一百大板的之類的處罰了。

上元節是萬眾狂歡之際,難免會有人渾水摸魚,或誘拐兒童,或偷劫財物,或調戲婦人。

為防範這樣的奸人趁火打劫,趁著廣大人民群眾喜慶之時作案,大宋政府在上元夜會時加強巡警的數量,同時命令都轄房使臣等,分任地方街道,以緝奸盜。

都轄房也就是大宋政府設於城市裏各個主要街道地區的治安機構,大類那麵世界的派出所,平常專以緝捕為職。

同時,凡是熱鬧人多之處,皆點巨燭、鬆柴照路,亮如白晝。

加派大量兵卒巡邏和站崗。

五步一崗算不上,百十步內便有巡丁,此時不可造次啊。

還有,臨安城都轄房也會在這時搞“法製警示”:

有關部門在繁華熱鬧之地點燃巨燭,四周都照耀如晝,警衛押著囚犯數人,遍陳各樣刑具,並用布幅紙板寫明他們的犯罪行為。

比如“某人為不合搶撲釵環,挨搪婦女。”

這個意思是說,這些不法分子乘人不備搶奪觀燈婦女的環釵飾物,或趁著人流如潮對觀燈女性耍流氓。

然後,都轄房使官員會當眾宣布對他們的法律懲罰,還要罪加一等。

實際上這是一場表演,那些被當眾宣判的囚犯,並不是真的犯了盜搶財物與調戲婦女之罪,而是監獄裏的犯人,被官府臨時提出來充當一回“群眾演員”,以配合官方的“法製警示”。

但是官府的用意很明顯,通過這樣類似新聞聯播的手段來達到震懾效果,姑借此以警奸民。

但是,若真有鬧事者,抓到了也是重罰,所以還是小心為好。

鬼見愁李千馬上低聲叫過兩個小弟來,讓他們悄悄地在後跟住他們。

鬼見愁李千接著又低聲說道:“走,大家回去操家夥!”

他們悄悄轉身回去操家夥了。

鋼刀是沒有的,但是齊眉哨棒、糞叉、鐵尺之類的,還是應有盡有。

盯稍的人不斷回來報告,他們是一群人,但大多都是小孩子和女子,隻有那四個壯漢能有一搏。

他們的身上不像是藏有兵刃------

“看他們衣服華美,出手大方,定是有錢人,待痛打一頓後,狠狠敲上一筆錢財,方能解開我等的心頭之恨。”

鐵胳膊張萬摩手擦掌地大叫個不停!

大家同時也把棍棒在地上敲打個不停,大肥羊來了!

“DUANG!”“DUANG!”“DUANG!”

這十幾個人都躍躍欲試,這一場打鬥,而且他們是贏定了------

但是鬼見愁李千卻依然冷靜,他冷冷地說:“到時,大家不要近身,隻用棍棒糞叉拍去,不可讓他們走脫了一個!”

有個手下說:“大哥,要不要把他們的人全部拿下?”

鬼見愁李千輕蔑地說:“不管那些女人和小孩子,若是碰了他們,我等便會和柳條巷子的‘巷子忽律’楊三楊四哥兩個一般模樣了!讓同行笑了去------”

“巷子忽律”楊三楊四哥倆個偷偷在柳條巷子開了一家台櫃,招人來賭博,他們好抽些和錢,這本是可大可小的事情,官府向來是睜一隻眼睛閉一隻眼睛。

但是,有一次一個外地客商帶著家眷來到臨安城,一邊來遊玩,一邊來經商,結果在這裏賭光了錢,還借了他們哥兩個的賭債,然後把家眷押在了邸店,自己回家鄉取錢,結果三個月過去了,那個人還沒有回來,他們哥兩個看人家娘子生得好看,能賣上好價錢,便強行將她賣給外地人販子,連孩子也不曾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