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開搭訕道:“聽起來你喜歡讀莎士比亞是嗎?”
酒保聳了聳肩,活力四射的笑道:“老實說我一點也不喜歡,但是我們店裏的夜鶯在閱讀方麵有著老古董的品味,她不喜歡讀那些書架上的暢銷書,就喜歡看莎士比亞、狄更斯這些人的著作,久而久之我也就耳濡目染學會了幾句。”
“夜鶯……”燕開想起酒吧門口的櫥窗上貼著的巨大海報,海報上是一個穿著黑色晚禮服、手上戴著一雙黑色晚宴手套的十五歲少女艾絲黛拉,她的嘴唇上抹著黑紫色的唇彩,頭發是夢露式的金色複古卷發,單手抓著麥克風架如癡如醉,“她很受歡迎,是嗎?”
“當然,”酒保與有榮焉的點頭,“我們的鎮店之寶,哦,”他挑了挑眉,俏皮的開玩笑,“考慮到我們的名字,應該是鎮洞之寶才對。”
燕開笑道:“我猜她尤其受年輕人的歡迎?”
“他們簡直愛她愛的可以把所有零花錢都獻出來。”酒保笑道,“可惜現在她太紅了,紅到被好幾家唱片公司搶著來挖角了,下個月她就合同到期離開這裏了,所以現在他們更愛她了。”
“我想我的朋友聽到這個消息一定會很遺憾的,”燕開道,“我猜你或許對他會有點印象,他叫安迪,有一頭栗色的短發和灰色的眼睛。”
“我記得他,那個身後總是跟著一堆保安的翹家小鬼,”酒保點一點頭道,“每次他一來,就給我們帶來至少六筆生意,經理愛死他了。但是他挺悶的不是麼,不像這個年紀的小孩,不愛跟別人聊天,別人跟他搭訕也不怎麼搭理,連舞池都不去,就總是縮在角落裏孤零零的坐著。”
“或許是因為他喜歡夜鶯的歌聲。隻想坐在那裏靜靜聽歌。”
“真的嗎?”酒保詫異道,“艾絲隻在晚上唱歌,每次唱到淩晨三點,他晚上來過嗎?我一點印象都沒有,我記得他最多待到四點就會離開這裏,那時候艾絲甚至還沒起床呢。說起來你這個朋友很久沒來過這裏了。”
“他最近比較忙。”燕開聳了聳肩,“我想他一定聽過她的歌聲,不然不會跟我說起夜鶯了。或許是因為他更喜歡別的歌手,但是不好意思說出來才拿夜鶯做擋箭牌的。你記得他最常出現在哪個歌手唱歌的時間段嗎?”
“你這是在考驗我的記性了,先生,我有種重新回到高中的糟糕感覺。”酒保蹙著眉看著他,燕開拿出一張五十元的紙鈔遞給他,“如果你能說出來,這就是你的。”
“我喜歡這個獎品,”酒保費解的看著他,“但是為什麼呢?”
“我在追他的表姐。”燕開表現出一副難以啟齒的模樣,“雖然這聽起來不太光彩,但是打入敵人內部有助於我們攻陷堅固的堡壘,這是愛情寶典上寫著的第一條法則。”
酒保大笑道:“我喜歡這個理由,如果現在是我的下班時間,我會拉著你好好為那個愛四處射箭的小胖子幹上一杯的。”他拿著抹布慢慢擦著吧台,思考了一會兒,把抹布搭在架子上道,“但是結果恐怕讓你失望了,我們這裏白天的歌手經常輪換,而他從來沒有卡著一個歌手的演出時間來這裏,並且他經常在歌手的歌還沒唱完的時候就走了。我覺得他比起聽歌,更像是喜歡看別人在舞池上扭來扭去的。但是他自己很少上去,對了我想起來了,隻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