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案發現場2(1 / 2)

既然再找不到其他證據,那麼他們全部的希望就壓在了那個車牌上了,隻要有車牌,那就能找到車主,然後確認死者身份。

令蔣嚴煋驚訝的是,那個車牌後麵的數字居然被人動了手腳,人為的修改了兩位數字,撕掉車牌上的那一層反光紙,從原先的469變成了666。

為什麼要用這個數字把它掩蓋上原來的車牌號?犯罪嫌疑人是要隱藏什麼嗎?這輛車的車主是誰?所有這一切線索都值得蔣嚴煋他們趕緊去落實,但是現在他們首先要做的還是得先確認死者的身份。

根據這輛車車牌所登記的信息警方很快就確定了車的主人。

她是當地一家小學老師名字叫黃月燁,蔣嚴煋他們馬上就找到了她本人。

據她交代,這輛車雖然在她的名下,但平時都是她丈夫在使用。經過黃月燁的辨認,轎車後備廂裏發現的死者正是她的丈夫,張仟元。

通過比對汽車方向盤上那名女性指紋也是黃月燁的。出事的當天的下午是她和她丈夫一起開車回家的。

麵對丈夫的死亡,妻子黃月燁經過短暫的悲傷之後,很快的就平靜了下來。

“回到家之後他就逗了一下家裏的狗,給我留了兩萬塊錢就走掉了。”黃月燁回憶說。

據她回憶說張仟元離開家的時間是當天下午三點多,說是要去f縣談水閘的生意,隨後就失蹤了。

一直到三天後張仟元屍體被發現。

同時黃月燁還認定,張仟元離開家時隨身攜帶的1萬塊錢的現金和脖子上帶著一條200多克的金鏈不見了。

蔣嚴煋他們立刻有了懷疑方向,難道是張仟元是因為身上的這些財物給他帶來了殺身之禍?

根據目前所掌握的信息來看,蔣嚴煋有著自己的判斷。

重點就是在屍體隻穿著條秋褲,他的外褲被隨意扔在了紙箱裏。

蔣嚴煋覺得,如果凶手是為了財務而把張仟元控製起來殘忍殺害的話,根本沒有必要脫下他的褲子,而且如果是為了錢財,那麼為什麼隻把他身上的一些零碎財務拿走卻不把價值更高的轎車給開走呢,這不符合常理。

“你說一個人會在什麼情況下會脫掉自己的外衣和外褲?”蔣嚴煋問了問旁邊的陸莞。

“雖然我不知道他什麼原因,但一般人來說肯定是跟自己比較親近的人在一起,或者是在室內待過,聊過天,在一個相對放鬆的狀態,人才會把外衣都脫掉。”陸莞分析說。

蔣嚴煋點頭“你說的沒有錯,至少我敢肯定這衣服應該是他自己脫的。第一,作為凶手來說如果這件衣服上有重要的證物,他就不會把衣服留在案發現場。第二,如果的圖財的話沒必要把褲子和衣服都脫了。”

“不可能是凶手殺完人之後覺得時間還很充裕然後脫衣服玩吧?”蔣嚴煋開玩笑的說道。

陸莞皺著眉給他解釋“人死後會有屍僵,不好脫衣服的。”

“懂了懂了,哥哥拿小本本記下了。”

沒過多久,張仟元的初步屍檢結果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