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萬代表什麼,四十萬什麼概念,四十萬代表一個四後麵跟著五個零啊,多麼吃驚的數字,我老爸拚搏了幾十年不知道能不能達到的數字,王景天居然一下子就拿出了這麼多連眼睛也不眨一下。
結果很簡單,衣服留下我們走,手裏拿著四十萬一頭紮進名衣店一人買了一身價值不菲的衣服。
付賬的時候我卡往刷卡機子上一貼嚇了我一條,兩身衣服居然花了二十多萬。
當然錢這個東西在特的眼裏不算什麼,雖然他是沒落的血族王子,不過就他身上現在戴的這些首飾估計隨便一件也值百萬。
我結交特的目的並不是為了他身上這些價值連城的古董,而是因為我們同為異類的那一方麵讓我不得不結交他,如果換成我是正常人,誰會那麼傻去接觸一個吸血鬼啊~
出了名衣店,天色已經微微黑了,特的一身黑色勁裝配著肌肉看的是那麼的有範,再看看我的一身休閑裝把我包裹的就像偷羊的賊一樣,與特站在一起簡直就可以用一句話形容,好像是:‘‘沒有長得差的輔助,怎麼能顯出你的美。’’
唉~你不知道當時我是鬱悶到了極點,主要原因還是我不太會打扮,因為我就是一個邋遢的小男人,平日在家也就是胡亂搭配,如今習慣了也就很難改了。
其實我覺得自己長得屬於那種中等水平,平日裏看自己也分早中晚,就是覺得自己挺奇怪的,早晨看自己覺得自己長得很平常,中午覺得自己很醜,晚上一照鏡子又覺得自己很帥,你說奇怪嗎,這臉感覺就是會變?~
跑偏了,希望各位可以諒解,我們言歸正傳~
我和特走在大街上,路人更多的目光並不是看向特這個大帥哥,而是都看向我,當時我就鬱悶了,心想:‘‘哎,我有那麼帥嗎?’’然而一對情侶從我身邊走過改變了我的想法。
那對情侶走到離我還有一米的時候,那女的就說:‘‘誰家精神病跑出來了。’’當時我就懵了。
原因很簡單,我這一身打扮雜看雜不順眼,因為是入秋了我身穿一個牛仔褲和黑褂子打扮,兩者很不協調造成了別人的偏見。
我告訴你吧,其實那女的從我身邊過得時候,我就想把她胸前那倆饅頭給她捏爆,以解我心頭之恨。
天黑的很快,幾個小時的時間大街幾乎變得十分冷清了,但是我也不能在這裏展開翅膀,於是拉著特尋找黑暗的小胡同,給我的感覺就像是我是一個超人一樣,變身需要在電話亭裏穿衣服。
城市的夜色也不是安全的,尤其在那些小胡同裏,一些猥瑣的青年總會趁著夜色辦一些屬於強奸的事情。
我和特本來都是屬於夜族的,眼睛和耳朵靈的是常人的百倍,剛到一個黑乎乎的胡同口就聽到裏麵女孩子的哭聲伴隨著猥瑣男的淫笑,那女孩邊哭邊說:‘‘求求你們,不要......’’
唉~當時我就想:‘‘這女的真傻,不知道她的這些無謂的反抗隻會使這些色狼性奮。’’我搖搖頭停在原地。
特走著走著發現我停了,他也停下說:‘‘哎~快走啊!’’
我心裏當時很糾結,到底是走還是英雄救美,但是最後還是理性戰勝了糾結,理性告訴我要去救那名女孩出狼穴。
特跟著我向胡同深處走去,因為我們是夜族所以並不在意黑暗,而黑暗隻會讓我們更強大。
臥槽,這胡同夠長的,走了一大會兒才看到五個社會青年在圍著一個女孩拉扯。
女孩穿著學生裝,一看就知道是跳牆出來的,畢竟這種事大部分學生都幹過。
女孩的學生裝是那種連衣裙式的,我估計這女孩也就有十六歲左右,身材和臉蛋絕對屬於上乘。
女孩抱著雙腿蜷縮在角落裏,我看到她哭的很傷心,因為我看到我旁邊的血族王子居然也流起了眼淚,我一巴掌砸他頭上低聲說:‘‘又不是情感劇場,你丫的哭哪路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