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一下!”
就在周揚快要走出車庫的時候,布什內爾終於喊道:“兩萬美元買不起的話,那麼一萬美元總該可以了吧?”
周揚站停了腳步,背對著布什內爾思考了起來。
買下這台電子遊戲機,他可以在這個基礎上稍微修改一下,馬上就能夠將成品推向市場,從而先行一步占領這片空白區域。不買這台電子遊戲機,他也可以請人研發出類似的產品,花費的金錢也不會超過一萬美元。
不管怎麼樣做,周揚都覺得有利有弊。
唯一的好處就在於,周揚買下了之後,布什內爾手上就暫時沒有了成熟的產品推向市場,而充足的金錢也可以讓布什內爾轉移注意力,不會急著進入電子遊戲機市場,開始獨自創業。
“好吧,一萬美元。不過我要買的是你的發明專利。”
思來想去,周揚還是決定花這筆錢,將這台電子遊戲機從布什內爾手中買過來,當然了,他買下的是電子遊戲機的專利所有權。
對於這一點,周揚情願麻煩點請律師來做好相關工作。
“專利?”布什內爾愣住了,然後搖頭說道:“我暫時還沒有申請專利,不過你可以付錢之後,把它拿去專利局申請。”
“不,我們得要走正常流程,你要先簽下發明專利轉讓合同,然後接下來的事情就交給律師去辦。”周揚不會在這種細節方麵犯錯,他知道,這筆買賣可能會在以後涉及成千上萬的收入,若是不做得完美一些的話,那麼麻煩還是會不請自來的。
“好吧,一切都聽你的安排,隻要錢不少給就行。”布什內爾點頭說道。
一萬美元!
布什內爾麵對一萬美元的時候,他妥協了。周揚也在這個價位上妥協了,他情願付出一點金錢代價,也要讓世界上第一台電子遊戲機屬於自己。同時還能夠拖延布什內爾的創業步伐,讓他有充裕的時間來占領市場。
周揚不知道以後跟布什內爾是敵是友,能夠用錢來跟對方交好,那也是一種不錯的選擇。若是他有心要將未來危險泯滅於萌芽的話,不僅可以想辦法將布什內爾收為手下,甚至還能徹底廢掉對方都行。
隻不過未來是不確定的,不管他多麼想將其掌控在手心,總會有意外發生。即便是幹掉了布什內爾,他也無法高枕無憂,指不定過段時間還會冒出其他天才人物。既然如此,他還不如專心跑在其他所有人麵前,先將電子遊戲機的市場給占領了,然後一路領跑在那些曆史名人前麵。
這樣才是正確的做法。
周揚的一萬美元,買下的當然不是這台簡陋的電子遊戲機原型,而是要布什內爾改進之後的機子。這需要花費一點時間,不過在周揚提供充足資金的情況下,布什內爾很快就按照周揚的要求給弄出一台全新的機型。
即便如此,這台機子也還不是周揚想要的電子遊戲機,他隻是讓布什內爾將大致的框架給完善了而已,至於那些關鍵的設計,周揚不想將它們透露給對方。
在律師的幫助下,周揚很快就拿到了他想要的電子遊戲機發明專利。布什內爾非常愉快的在合同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在拿到支票的時候,還非常開心地向周揚笑了笑。
“揚,你以後若是對電子遊戲機還有什麼想法的話,盡管找我。或者有其他什麼需求,也可以給我電話。”布什內爾將支票收好,然後挽著自己的妻子走出了門口。
律師將台麵上的文件整理了一下,裝進一個文件袋,遞給周陽。
“這是你要的專利文件和布什內爾的合同文件,有了這些東西,誰也無法從你手中將電子遊戲機的發明搶走。”律師如此說道。
將文件接過來後,周揚隨手翻了翻,然後又重新塞進文件袋,打算拿回去放進保險箱裏鎖好,有了這些東西,以後他就可以將電子遊戲機完全占為己有。
周揚請來律師還是以前的那位,名叫凱爾·古德曼,是一位經驗老道的律師。在古德曼看來,周揚現在已經算是步入了有錢人行列,隻是花起錢來卻不把錢當一回事,胡亂弄了一些沒用的東西。
投資夜梟樂隊,成立夜梟音樂工作室,這件事情就不必講了。
在古德曼眼裏夜梟樂隊就跟酒吧裏麵的那些業餘樂隊差不多,沒用什麼區別,投錢進去就跟打水漂一樣。不過這是周揚的愛好,他也不好說什麼意見,可是花費一萬美元購買一件莫名其妙的的電子發明,那可真是錢多得沒地方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