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做到這,顧名軒猛地睜開眼,從夢中醒了過來,是的,他想起來了,怪不得他一直覺得沈子衿的笑容很像一個人,像的就是那個小女孩,隻不過這件事情已經過去十多年,如果不是因為這個夢,他或許很難再想起來。
十多年前,他是一個很玩劣的中學生,學校裏出了名的混世魔王,每天隻知道打架鬧事,根本不肯好好讀書,沒一個學校肯收他,他的父親顧浩天怒了,把他趕出了家門,而他那時候是一個很叛逆的孩子,一怒之下,竟乘著火車來到了L城!
碰到那個小女孩的時候,他已經在L城呆了一天一夜,身上根本沒什麼錢,又冷又餓,心情沮喪到了極點,不知出於什麼原因,他還是為那個小女孩買了個肉包子,看見她衝著他笑,他的心情也一下子好了許多,第一次感受到幫助別人也是一件很快樂的事情!
這不過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情,隻是那時的顧名軒第一次陷入山窮水盡的地步,那個小女孩的笑容就這麼留在了他的記憶深處,回到D城後他曾想過再去找那個小女孩,隻是沒過多久,他父親便把他扔到了大洋彼岸的美國,這件事情便漸漸淡忘了。
此時再想起,顧名軒的唇角露出一抹揶揄的笑容,像又如何呢?又不可能是!那個女孩在L城,而沈子衿是D城人!再說,隔了這麼多年,除了笑容,他早就忘記那女孩長什麼樣!
沈子衿現在的生活真的如踩在雲上般,愉快得很,上班是輕鬆的,和方越的相處也很自在。沈子衿有時覺得她和方越之間根本不像情侶,頂多比一般朋友好那麼一丁點,或許方越還沒有忘掉前女友吧,他們倆之間始終保持著一定的距離,他始終一副彬彬有禮的模樣,連牽手都不曾有過,不過,沈子衿也不想進展得太快,她覺得現在這樣很好、很青澀!
有一天,方越問沈子衿願不願做他的秘書,他原先那個秘書上兩天向他遞了辭呈,下個月就要走了,他立刻想到了她。沈子衿自然是願意的,方氏銀行那可是大公司,她讀了那麼多的書,怎麼可能一直做迎賓?不過,她的心底裏又有些害怕,那麼大一個公司,工作強度一定很大,她怕自己勝任不了。
方越看出了她的顧慮,安慰她不用害怕,他會幫她的。沈子衿也覺得方越這個老板不會很難相處,於是,她向傅辰陽遞了辭呈,傅辰陽沒有說一句阻攔的話,就像當初放她去做鄭南山的助理一樣,這次他又放她去做方越的秘書,即便他的心裏百般不舍。
顧名軒法國這一去就是十多天,剛回到家,還沒來得及倒時差,蔣美欣便催著他與那個葉小姐約會,他知道推不掉,便把約會地點定在了電影院,他覺得看電影是最容易打發時間的,兩個人都不用說什麼,看著片子,一晃時間便過去了。
顧名軒畢竟是公眾人物,去電影院這樣的地方,自然得做了一些掩飾,戴了一副平光鏡,和一頂鴨舌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