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八點,樓明宇急忙忙的駕車回到家。途中,還因為想事情,注意力不集中,兩次險些發生車禍。
樓軒還沒有回來,家裏隻有樓明馨自己一人。
別墅裏燈火透明。
之所以把所有的燈光打開,是因為樓明馨怕黑,諾大的別墅裏,父親還沒有回家,她自己晚上一個人害怕。
但是她無意中看了一本賬本之後,心裏更加的驚怕,即使是把家裏所有的燈都打開了,還是心驚肉跳的。
如果現在是白天,也完全不能給她心間抹上一絲的暖意。
“明馨。”樓明宇走進父親的書房,見到妹妹坐在書桌旁發呆,書桌上擺放著一本書。
走近一看才知道那不是一本書,而是一本賬本。
“哥哥,沒想到父親竟然是這樣的人,我不知道怎麼辦了。”樓明馨仰起頭無助的看著樓明宇說道,在電話裏頭,她已經大略的跟樓明宇講述一下,樓明宇也知道了重點情況,所以才導致開車精神不集中,差點出車禍。
別說是樓明馨這個小女孩,如果在那樣,就是身經百戰、從戰場上走下來的樓明宇也不知怎麼辦才好。
如果麵臨的不是自己父親或者說不是自己的親人,這件事特麼的好辦,把證據交給警方,這些人就會得到法律的製裁,還社會一個公道。
但是......
樓明宇拍拍妹妹的肩膀,伸手去拿那本賬本,剛要接觸的時候他停住了,心裏思緒萬千,想了一會還是把賬本拿起來翻看。
不能逃避,一定要麵對。
30分鍾左右,樓明宇才把賬本所記錄的內容看完,看得他心驚膽戰的,看這賬本比他上戰場殺敵還有可怕。
這不僅是一本賬本,同時還是證據,是紅鷹社團所有有關人員的犯罪證據,更加重要的是,自己的父親樓軒就在其中。
這樣說吧,如果把這賬本交給警方,警方即刻可以根據上麵的內容把紅鷹社團瓦解,這是大事。
如果不牽連到父親的話,樓明宇是毫不猶豫的把這證據交給警方的,但是現在,他猶豫了。他很清楚,如果交給警方的話,他父親將會麵臨什麼災難。
“你給我清醒起來!你要時刻記住你的身份,你是警察,警察你懂嗎?什麼事警察?警察就是懲惡揚善,維護社會治安,是正義的......”
“你他嗎給老子閉嘴!明宇,別聽那家夥忽悠你,這可是你老爹呀,你親爹呀!他養你這麼大容易嗎?你要親手把他送進監獄嗎?你狠心嗎?你母親已經不在了,難道你連父親也不要了嗎?”
“你去死吧......明宇,別聽他胡說,他是邪惡的代表,你是警察,不能知法犯法,你如果假裝不知,隻會讓你父親越陷越深的,到最後隻會是死路一條,你把它交給警方,這才是拯救你父親呀!”
“明宇,聽我的,別聽他胡說,這證據不能交給警方......”
“交給警方......”
“不能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