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間已經第三次出現在我記憶中了,第一次是凶案發生當天,我聽到了連續五下的鍾聲,第二次是母親出車禍之時,剛好約在淩晨5:00,而這次,我又見到了5:00這個怪異的時間。
難道這個時間有什麼指向性的意義?我踩著桌子爬了上去,對著時鍾仔細端詳了一會兒,才剛把它取下來,一卷字條就從背後滑落下來,打開一看,上麵寫著一行字:
“前進東街180號。”
這是一個地址,難道是房子的主人寫的便簽?不,一切都太巧合了,鍾聲響了五下,淩晨五點的車禍。而且仔細檢查這個掛鍾後,我還發現,這個掛鍾被人做過手腳,它的指針無法三百六十度旋轉,到達5:00這個位置以後就再也無法繼續往下動了。也就是說,之前發生的一切都是在告訴某人:事後來查看這個掛鍾。這個某人,確切地說——它就是我。
我背後冒出了虛汗,視線望向死者倒下的地方,那裏已經被警方拿膠帶圈了起來。到底是誰,誰布的這個局,讓我順著他的設計一步一步走進來?是出於什麼目的?這個紅色的房間難道也在設計之內嗎?
但這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密室,凶手殺了人,如何逃得出去?警方沒有找到任何第三者出入的蹤跡,哪怕是我搜尋了這麼久,也沒有發現蛛絲馬跡。這位叫謝小璐的女性到底是何方神聖?在這個不可能進來第三者的密室之中,她到底是怎麼死的?這個字條又是怎麼回事?
當然還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我是凶手,一切的一切都是由我布的局,以此來擺脫嫌疑,好讓警方摸不著頭腦。但這個莫名其妙的失憶又是怎麼回事?可惡,如果我真是凶手的話,怎會拿我母親的生命去開玩笑,要是讓我知道是誰開車撞傷我母親,我一定要讓他吃不了兜著走!
猛然間,我的肩膀像被什麼拍了一下,驚得我立馬收回了思緒,轉頭一看,紅色的空間內,一個男人的手搭了過來。
“嘿,尹警官,這麼快您就醒了?”一個輕快活潑的聲音從後麵響了起來。
我稍稍打量了幾下,是新丁羅警員,我的下屬。腦袋不怎麼靈光,卻十分守規矩,屬於警隊裏多他一個不多,少他一個也不少的人。原來這裏還是有看守的,隻是方才不在這兒。
我差點兒就拔槍了,感到似乎又陷入了被抓的危機,小羅在這兒的話,莫非張偉也在附近?可細細一想,他的這般言語聽起來似乎有些不對勁。我便將計就計,笑著轉了個身。
“哦,是啊,醫生說我身體並無大礙,就第一時間趕過來了。”
“是嘛,可要小心啊,搞不好凶手還在附近,您現在是重點保護對象,可不能有什麼閃失!”
“凶手還在附近?”麵對小羅的胡言亂語,我泛起了迷糊。
“那當然,淩晨才犯的案子,凶手能走多遠呢?倒是您腦袋上那一下可不輕,血如泉湧啊,您昏迷的時候還是我背您上的車,感謝我吧,嘿嘿!”羅警員義正言辭,眼睛裏沒有一絲閃爍,看起來並不像撒謊。
“小羅,你知道今天幾號嗎?”我下意識問了他這個問題。
“7月29啊,怎麼了?”
我愣住了,7月29日淩晨正是案發的日子,距離今日已是一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