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件檢驗技術在刑事偵查破案中的作用
應用技術
作者:柴楓
中圖分類號:D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35-0273-01
文件檢驗技術是公安機關刑事科學技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文檢專業技術人員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揭露和證實犯罪,為偵破案件提供證據的一門科學。隨著公安機關對各種刑事犯罪鬥爭的不斷深入,涉及到的文件檢驗任務愈來愈多,例如:票據、便條、工資單簽字,鐵路運輸車皮計劃單、合同書等。這些文件的真偽以及與當事人、犯罪嫌疑人的筆跡是否同一,均需進行文檢鑒定,隻有通過鑒定,才能去偽存真,證實罪犯。
一、 犯罪主體的確認
在某些涉及文檢物證的刑事案件中,排查和確定犯罪嫌疑人,對案件的偵破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在錯中複雜的案件中,排查大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文件檢驗工作也麵臨著巨大的考驗,往往在一起案件中,通過文件檢驗工作可以幫助縮小排查範圍以及確定犯罪主體。
例如:2005年2月11日,齊齊哈爾鐵路公安處管內的嫩江“嫩林線K1+593”處發生一起鋼軌上擺放障礙物案件,在正線下行方向左股24號與25號鋼軌間接縫處纏繞一條鐵鏈,鐵鏈已被通過的列車軋成4段。該處還有用麻繩捆綁在鐵路線的木板,一並被車輪軋碎。在24、25號鋼軌接縫處有一塑料袋,袋內裝有三封恐嚇信。信中揚言“如問題不解決就用兩個大鐵鞋鎖在鐵道上讓火車翻車”。案犯更為猖狂的是,於2月14日下午13時至16時第二次投放恐嚇信,信件內容與之前一致。僅嫩江縣居住人口就有30萬人,案件偵查難度大,偵查工作一度受阻。公安處領導和“2.11”專案指揮部立即調整偵查方向,將現場提取的恐嚇信進行文件檢驗,作為案件的主攻方向,力爭在此方向打開突破口。文檢技術人員根據恐嚇信內容,字跡相近且偽裝手段相同,認定為同一人作案。偵查員根據文檢人員提供的線索,摸排嫌疑人2100餘人。文檢人員通過黑河地區交警支隊駕駛員考試卷中提取的樣本字跡,逐一進行比對檢驗,最終認定四封恐嚇信是曲某所寫,鎖定了犯罪嫌疑人曲某,使案件迅速得以告破。
不難看出,在此案的偵破過程中,關鍵在於犯罪嫌疑人的確定,排查,工作量之大,從2100人中確認出犯罪嫌疑人,充分體現出文檢人員具有過硬的技術能力和對工作認真負責的科學理念,將工作做精、做細,不讓犯罪嫌疑人在排查過程中遺漏。有了科學準確的鑒定結論,將犯罪嫌疑人揭露出來,為偵破及追捕工作提供了依據,確定了案件的犯罪主體。
二、明確調整偵查方向
在偵查涉及文字檢驗的案件時,如果辦案人員將犯罪嫌疑人的範圍劃定的不準確,而又不注意運用專業技術手段及早排除嫌疑,往往會使偵查工作陷入歧途。借助文件檢驗的技術手段,擴大視野,及時調整偵查方向,可以使偵查工作走出困境。正如偵破“嫩江2.11”破壞案件中,根據常規的詢問、走訪,案件毫無進展。當偵查員一籌莫展的時候,在現場提取的四封恐嚇信中,文檢人員發現了重要線索,及時給偵查人員提供方向,最後在2100人的字跡樣本中將犯罪嫌疑人鎖定。
文件檢驗工作不僅能為刑事案件提供科學依據,更能幫助偵查人員鎖定偵查方向,把握主動,在刑事偵查過程中節省偵查員的辦案時間和辦案經費,減少偵查員的工作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