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黛玉捐助修繕擴建祭祀田莊,並提議凡是年幼失怙的林家子女,不論喪父亦或失母,男女長幼,都可以搬進林家祭祀田莊尋求庇護。十五歲以上,根據能力可以在族中辦差養家。十五歲以下的優秀子弟,可以繼續在家學念書,不分男女,享受家學待遇,飲食起居皆歸族中統一照顧,其家產由族中統一登記打理,期間所得七成歸族中,三成留給本人,待其十五歲成年後,家產及贏得銀錢均交還本人,以族中公帳賬目為憑,族長負責,長老監督。十五歲以上的成年子弟婚事可以自主決定,或由族裏長輩操持,聘禮或嫁妝由族裏新擬定的份例來出。
被休棄或新寡的林家女,以及為夫守節的林家婦,隻要沒有犯下林家族規做下大逆不道的事情,都可以攜子女回到祭祀田莊尋求庇護,並在莊子裏謀一份力所能及的差事棲身度日。其他老弱病殘,沒有勞作能力的族人,族裏發放生活補貼及必要的醫藥費,族中孤家寡人的也可以申請到祭祀田莊生活工作。
總之,隻要不犯族規家訓和祭祀山莊守則,這份祖產就會是林家族人最後的退路。
凡是仗著血脈親戚關係,想要拿捏算計老弱婦寡的,按照族規從重處置,輕者請家法,重者逐出家族,甚至送官處理。族裏祭祀田的產出以及各家捐助的銀錢,除了用於族中各個年節祭祀,以及一應族內定例花銷之外,還應部分用於濟貧布施,以林家名義捐助官府等對外用途。作為林家族人,凡是在族譜的分支,若是在外麵無辜被欺辱傷害的,族裏有義務出麵協調保護,以保障族人的利益。
這些條例一條條敲定下來,林致巡那邊也傳來了信兒,說是那個孩子已經退燒了,眾人才鬆了一口氣。
幾人當著眾人的麵,這些規定都列入了林家族務管理條例,並且清點了公帳上的資產。總賬上現在是沒錢的,祭祀莊子隻有不到五百畝的薄田,以前族中大多數用度都是條件好些的族人讚助來的。黛玉記得在整理林家產業的時候,在蘇州是有不少田產的,便找了林翔小聲詢問,得知有一處和祭祀田莊毗鄰的私產,約莫又兩千畝良田的一處莊子捐給了族裏並入祭祀田莊,又在公帳上添了沒收家奴時得來的三萬兩白銀,指定其中一萬兩修繕宗祠,大規模擴建祭祀田莊、重建林家家學、建立林家醫藥堂和善堂的用處;一萬兩用來補貼和改善族人生計;另外一萬兩充入族中公帳。
黛玉讓翔叔派兩個妥帖的婆子照顧著林致巡的妹妹,等那女孩病一好,就把兩個孩子的家業整理一下,帶到祭祀田莊,剛才的那些孩子隻要他們各人願意,都一起安排進去。這些事務林致逸是沒有經驗的,黛玉幹脆讓翔叔找了幾個穩妥的人幫忙,務必快速改善部分貧困族人的現狀。
滿堂族人都流轉著許久都沒有的生機,每個人都對家族的未來充滿了希望,他們心底的歸屬感被徹底激發,每個人都非常強烈的感受到了家族即將崛起的力量和對族人庇護的意願。通過雷霆的手段,果決的主持族會推選族長,犀利的處理族務,並快速的建立了清晰的保障製度和嚴明的獎懲條例,黛玉新家主的身份不知不覺的就被所有的族人,從心底裏認可了。
此時的林致逸和幾個長老也覺得渾身都是勁兒,十分投入的敲定一個個細節,一條條標準,他們在黛玉給予強大財力支持的情況下,盡力推行這次恩罰並存的保障製度的同時,也無形中在族人心中確定了統領地位。連開始時心有不服的林瀾林泫幾人也無話可說,黛玉用事實讓他們不得不承認,林如海的決定是大膽的,但也是正確的。
經過最後確定,分給族人的一萬兩補貼銀子,除去犯錯的這些人家,加上這些孩子的人數,按總數均分八千兩。孩子們分得的,都交由族中作為他們的日常用度,另外每月還有500文的零用。剩下的兩千兩,單分給族裏老弱病殘和孕婦及守節的寡婦。
黛玉的目的已經都達到了,便看著林致逸幾個忙碌,自己在一旁端著茶杯啜飲。待到他們擬定好了大概的時間和進度,林致逸便湊過來和黛玉一一說明。在林致逸的要求下,黛玉答應讓林翔找幾個穩妥有經驗的人來幫扶他。
在傍晚前黛玉、林致逸和幾個長老一起,帶著族人再次拜了先祖,才回到了林家老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