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曼曼愣了一下,“盜用?什麼盜用?”
車思晴抬手猛地擦了一把眼淚,然後想起什麼地,撲到地上在一堆淩亂中胡亂翻找了起來。遲曼曼不知道她想要找些什麼,也隻好跟著她趴在地上,看著她忙亂的將手邊的東西揮來揮去,然後在一堆被她給扔在地上的東西裏翻出了一張嶄新的碟出來。
“這是他們寄給我的專輯樣品,說什麼我一個新人名氣還不大,對新歌沒有太高的商業影響力,所以用另一個人的名字將我的歌給代替了!這裏麵都是我的歌,我錄出來的歌!可是從署名到版權已經全部都不屬於我了!”車思晴一邊說一邊忍不住又哭了起來。
遲曼曼難以置信地將專輯從她的手中接過去,“怎麼能有這樣的事情……”不承認車思晴的歌不要緊,大不了不要版費,但是拿她的歌做專輯,卻用別人的名字發行,這真的就是在盜用了。
“別急,別急啊思晴……你先冷靜,平複一下心情,我來跟他們聯係,我來努力爭取好不好?如果不行,最壞的打算就是我們告他們侵權,這些都是可以解決的!”遲曼曼不停地安慰著她,“你別著急思晴,別急,別氣……”
車思晴的情緒總算是稍微平複了一些,可是卻依舊怒意未消,“對!我要起訴,我要告他們侵權!”
其實要說起來,遲曼曼對於此事的憤怒之情並不比車思晴少。她是親眼看著車思晴是怎樣在音樂這條路上一直沒有放棄努力的,她是那樣的愛好音樂,愛好唱歌,以致於在她神誌不清的情況之下,都能依舊不忘深思渙散地練歌……
這樣努力的車思晴,好不容易有的成果卻被別人盜用,就連她自己的都不能忍!
花了好長時間才算是將車思晴給安慰好,將屋子收拾好之後,又做好飯陪著她吃下。這一大通的事情做完之後,加上這兩天的戶外拓展跟拍采訪,來回的舟車勞頓,遲曼曼隻覺得自己渾身都快要散架了。
可是她還不能歇下來,她還要趕緊替車思晴解決這件事情。
輾轉和唱片公司的負責人聯係上,遲曼曼一上來就向對方表明了來意,“我是車思晴的委托人,她對於這次的唱片被你們強行改為他人名下的行為表示十分的不滿,我也研究過你們所簽的合同,其中的條款也是存在漏洞的,這件事情,我想你們能夠給一個合理的解釋和說法。”
對方開始的態度倒還是好的,但是後來聽遲曼曼的態度十分強勢,立馬也開始發生了變化,“車思晴作為一個音樂界的新人,能夠有這樣的機會已經是十分難得了,但是她的名氣會極大的影響她唱片的銷量,我們這樣做也是為了有更好的成績,也是為了她日後成名做鋪墊。”
“況且我們與車思晴的合約是符合規範的,這無論是從法律上還是商業運作的一貫規則上,都是合情合理的。我建議她最好能夠盡快地淡然對待這件事情,也願我們的這次合作能夠有一個完滿的結局。”
“該有的解釋和說法我都已經說完了,你既然是她的委托人,如果非要用法律的途徑來強行解決問題,那我們就按照正規流程來辦。首先小姐你必須提供專門的當事人委托書,否則的話恕我直言,你是沒有資格與我們商量有關事項的。”
……
遲曼曼被氣的不輕,但是沒有絲毫準備的她也不知眼下應該如何更好地處理,隻好盡可能地索取相關的信息,“按照你的說法,車思晴的歌曲用他人的名字代為發行是音樂界常見的現象,那麼作為原唱者,我想我們有權知道對方的身份消息,否則怎樣才能夠證明對方是比我們車思晴更加具有商業影響力的呢?”
對方愣了片刻,突然間發出一陣哈哈大笑,“當然是要比車思晴的商業影響力大一百,不,一千一萬輩的啦!相信我吧小姐,這張專輯正式發行之後,你們車思晴的大紅之日也就不遠了。等到合適的時機一到,我們自然會將原唱者給公布出來,到時候專輯的名氣自然會帶動車思晴的名氣。她那個時候就是個真正的實力派歌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