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市公用事業的公私合作PPP模式初探(1 / 3)

城市公用事業的公私合作PPP模式初探

經濟研究

作者:顧紅衛 郜建人

【摘要】本文簡要概括了現階段推進PPP模式改革的政策背景,結合城市公用事業項目的性質特點,分析了管理合作、服務合作、租賃合作、特許經營合作、股權合作等PPP模式的一般方法。

【關鍵詞】城市公用事業 公私合作 PPP模式

一、PPP模式的概念與發展背景

(一)PPP模式的概念

所謂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指政府公共部門與社會私人部門(或非政府機構)之間的合作夥伴關係。PPP模式起源於上世紀70年代的英國,政府在公路、鐵路、碼頭、電力、供水、供氣、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運營,以及城市維護等公共服務的提供中,廣泛引入私人部門的資金和管理,通過建立政府部門與私人部門合作關係,極大地提高了公共服務的效率、水平和質量。

在我國的實踐中,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PPP模式,是指政府在基礎設施建設或社會公共服務提供的過程中,采取競爭性方式擇優選擇具有投資、運營管理能力的社會資本,雙方按照平等協商原則訂立合同,明確責權利關係,由社會資本提供公共服務,政府依據公共服務績效評價結果向社會資本支付相應對價,保證社會資本獲得合理收益。

(二)PPP模式的發展背景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要進一步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並從積極發展混合所有製經濟、深化投資體製改革確立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建立透明規範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製等方麵,對我國投融資體製改革作出總體部署。2014年11月,國務院關於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製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製,加強政策引導,在公共服務、資源環境、生態保護、基礎設施等領域,積極推廣PPP模式。2015年5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指導意見》,涉及能源、交通運輸、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務領域,要求各地區、各部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5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公開發布了1043個PPP推介項目,涉及總投資1.97萬億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股權合作等多種方式參與建設及運營。

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PPP模式,一方麵可有效緩解新增公共項目建設運營資金的不足,降低地方政府性債務;另一方麵,有序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公共服務領域,特別是引入市場競爭機製,將有效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PPP模式,利於促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徹底打破公共服務領域的準入限製,激發市場主體的活力和創造力,最大限度地利用社會資本的資金、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提升公共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服務效率。

二、城市公用事業的PPP模式

(一)城市公用事業的基本內涵

城市公用事業是城市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服務業的重要內容。一般地,城市公用事業包括城市供水、供熱、供氣、公共交通、郵政、通信、排水、汙水處理、道路與橋梁、市政設施、市容環境衛生、垃圾處置和城市綠化等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