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獨立學院財務管理現狀與對策
財會探索
作者:熊平
【摘要】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不斷推進,改革教育體製的力度不斷加強。為了保障高校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改革相應的財務管理模式刻不容緩,高校獨立學院的創辦與完善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本文從高校獨立學院的現行財務管理模式角度著手,對目前的運行現狀進行分析,並以促進管理方式的改進與完善為目標,提供了一些具有針對性的措施和建議,希望對後期發展有所借鑒。
【關鍵詞】獨立學院 財務管理 現狀 措施
一、高校獨立學院的現行財務管理模式
我國高校獨立學院的發展,是以社會的實際運行規律為基礎的。雖然起步晚,但是獨立學院要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健康發展、穩步存在,就必須對自身的教學質量、辦學理念、校方軟硬件設施、師資隊伍方麵增強投資力度和政策支持。現階段,《高校財務管理製度》在我國獨立學院總量中占有很大比重,“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或“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方法是現今高校中的主營模式。
“統一領導”就是校長在董事會或理事會授權下,具有以法人代表的名義承擔學校的財務管理工作的所有經濟責任。換句話說,就是以學校校長為指導,要有與之相適應的財務政策、財務規章、財務收支計劃等,加以促進財務工作的順利開展。“集中管理”,即在校長的統一引導中,獨立學院通過設置較為獨立的財務機構,將學校的財務管理行使權集中起來,為學院開展財務管理工作奠定基礎。“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有助於財務權利使用的最大化、最優化,有力推動了獨立學院的直接管理和整個高校工作的正常運行,從而實現了學院所有權與經營權的相互獨立。這也是該模式的顯著優勢。
二、現行高校的獨立學院財務管理狀況
(1)產權形式多元化,利益關係複雜化。從本質上來講,我國高校獨立學院屬於公辦民營、有一定公益性質的學校機構。這種多樣化的資本投入方式,在客觀上推動獨立學院產權發展成多元化、複雜化的表現形式。高校獨立學院的不同產權主體間辦學目標也會存在較大差異,複雜的利益關係會讓它們相互監督又相互輔助。
(2)高風險獲高回報,忽視辦學理念。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民營學校將辦學成本、向國家支取的其他費用、學校的預留發展基金三方麵投資扣除後的餘額,會作為學校投資者的合理報酬。即將出資人的經濟收益用學校正常開支後的剩餘金額作為資本。作為我國教育改革的創新模式,利潤較大,但是高回報就意味著高風險。所以,很大民營企業投資者隻看重其中獲取的高額利潤,對辦學目標、辦學理念卻不太關注,為獨立學院的健康運行帶來了很大障礙。
(3)財務管理製度缺乏規範性。起步晚、發展時間短、缺乏辦學經驗和可借鑒的模式,這些弊端會成為我國教育製度改革的客觀阻力;我國與之相適應的法律法規極不健全,獨立學院的財務管理模式隻能仿照現行公辦院校的。但從根本上來講,兩者辦學特點、辦學目標存在較大差異,這就成為了獨立學院追求自身發展與財務管理模式運行的矛盾源頭。獨立學院的會計核算製度與財務管理體製不匹配、會計核算主體複雜化、內部控製製度缺乏、審計製度不完善都是現階段存在的較大問題。
(4)財務體製不能獨立。我國高校獨立學院的創辦初期,因為許多客觀原因會導致自身的財務體製、會計製度存在較大缺陷,一些較大規模的財務管理活動隻能依托原母體高校才能開展,其獨立性大打折扣。獨立院校的財物部門屬於高校母體的下屬單位,由高校委派具體的財務人員進行管理。獨立學院財務體製的建立,要以該人員構成為基礎,將複雜多樣的經濟利益關係融合在一起來追求發展,存在較大的難度,發展極為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