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突發性災害現象的城市規劃應對
理論研究
作者:胡錫廣
【摘要】我國是世界上災害發生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而近年來,我國城市突發性災害日益增加,城市突發性災害對人類和整個城市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影響。而城市的發展對國家經濟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城市突發性災害現象的解決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如何快速、有效地應對城市突發性災害現象已經成為亟需解決的問題。本文論述了城市突發性災害現象的表現和特點,探索了城市規劃管理對突發性災害的應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探討了城市突發性災害現象的城市規劃的應對策略。
【關鍵詞】城市規劃 突發性災害
城市是具有相當人口、麵積和經濟活動相對集中的地區。人類文明和社會日益發展,與之相對應的城市的規模也在不斷擴大,突發性災害、已經成為人類城市化進程中不可避免的問題。本文希望為我國城市規劃提出一些切實可行的應對突發性災害的建議,以保障城市的順利發展。
一、我國城市突發性災害形勢
通過分析這些年發生的災害事件,可以看出許多災害事件的引發原因是多元化的。比如涉及居民出行安全的交通事故和天氣災害,以及涉及居民生命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等等。這些城市突發性災害現象都對公眾的生命和生活造成了很大的負麵影響。
筆者通過調查分析發現,我國的城市突發性災害多涉及城市的交通樞紐的安全、公共衛生安全和城市生命線係統等等問題。總體來說,我國城市突發性災害呈現出了綜合屬性。筆者總結出城市突發性災害呈現出了以下幾個特點:流動性災害源和隱患日益增加。城市人為災害、自然災害和事故仍然存在,並且部分新增的致災隱患仍存在出現的可能性。先前存在的致災隱患的內涵和外延都有可能不斷激化和擴展。較以往來說,人為事故在災害發生的次數和在災害損失中所占的比例不斷上升。
二、我國城市規劃對突發性災害的應對存在的問題
(1)法定名稱缺乏。筆者調查發現,我國各個城市的總體規劃沒有一個統一的稱謂。筆者人為,名稱的不同雖然反映了規劃的範圍正在不斷的延伸和擴大。但也從另一個層麵可以表明,國內目前對城市防災規劃沒有一個統一的稱謂,缺乏統一、法定的名稱,相應地,對覆蓋範圍和規劃的重點相應地也很難界定。
(2)災種偏少。筆者就目前所獲得的資料來看,北京和重慶的城市防災規劃中所涉及的災害的種類相對來說較多,而除此之外的其他大部分城市的規劃中所涉及的災害種類隻包括地震、火災、洪水、空襲等等。對於其他突發性災害,例如惡劣天氣、地質災害、流行病、恐怖襲擊、城市地下空間災害以及工業設施等,多數的城市在規劃中都沒有涉及到。
(3)手段相對單一。在新技術應用方麵,在發達國家的城市規劃防災應災種,很多都建立起了計算機網絡、衛星遙感和抗災救災決策係統。而我國在整體上還沒有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基於計算機網絡和遙感的綜合性的防災係統。這樣,在城市規劃中不可避免的就會呈現出技術手段落後的問題,也就影響了城市規劃的係統性和科學性。
(4)缺乏評估。筆者通過調查發現,當前我國幾乎所有的城市總體規劃中的防災規劃都缺乏規劃評估的內容。事實上,防災規劃應該包括三項內容:首先是前期的地方城市防災能力的評估;其次是中期災害的風險評估;最後是後期的防災措施的經濟性評估等。評估內容的缺乏,說明城市規劃工作的廣度和深度不夠,工作人員缺乏對評估工作的正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