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行政許可研究
理論研究
作者:李榮 李媛
【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正式實施,是中國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的一個重要裏程碑。交通運輸業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樣也離不開行政許可。本文從行政許可的基本概念出發,然後從立法、執法、運作和監管四個方麵分析了目前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存在的主要問題。最後對完善道路運輸行政許可提出了一些建議,以期完善道路運輸執法,促進道路運輸依法行政,確保道路運輸市場資源的合理利用。
【關鍵詞】道路運輸 行政許可
一、前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已由2003年8月1日通過,自2004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行政許可法出台後,解決了許可領域的諸多問題。同樣交通運輸業各項工作的開展也離不開行政許可。《交通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已於2004年11月5日會議通過,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為輸業的發展提供了一個行之有效的審批途徑,使行政許可的過程更有效率,更便捷。以法的形式確定行使部門權力的嚴肅性,以法的形式來保護群眾的合法利益。
二、行政許可的相關概念
行政許可,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根據相對人的申請,依法頒發特定等方式,準許相對人行使某種權利,獲利從事某活動的資格的一種具體行政行為。
道路運輸行政許可是指道路運輸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運輸管理機構根據相對人(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申請,經審查依法作出是否準予其從事道路運輸特定經營活動的行為。道路運輸行政許可是道路運輸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運輸管理機構依法管理道路運輸業的一種事前控製手段,其性質是是否使相對人取得或者行使某種權利,或相對人的某種權利、資格和法律關係是否予以確認,是國家行政製度在運輸業的分支。
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從不同角度來看作用的是不同的。從國家角度來看,有利於加強國家對道路運輸事業的宏觀調控。有效地控製社會生產經營規模,更好的利用國力資源。保持運輸市場的穩定、協調、健康的發展。從社會角度來看,有利於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製止不合法經營,保證運輸市場的良好環境,維護合法經營。從個人的角度來看,有利於保證運輸經營者和企業的合法權益,是取得許可經營的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存在的問題
道路運輸行政許可製度的實施,雖然為道路運輸的行政審批提供了一個行之有效的途徑。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卻存在許多問題。歸結起來主要是立法問題、執法問題、製度的運作問題和製度的監督問題。下麵對這四個問題進行展開說明。
(一)立法的問題
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在立法問題主要有:第一,中央與地方立法權衝突問題。第二,立法的統一性問題。第三,立法價值取向存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