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並非是lacus的日記,而是我--amy的。這篇之所以是我的,也是有一定原因的,看完之後,你自然會明白。
最近在這裏出現的案子是非常的殘忍的,是倒賣未成年人器官案件。發現的被害人都是13-18歲的未成年人,他們被發現時都已經死了,而且他們身上都多多少少的少了某些器官,有的少了腎髒、有的是角膜,等等。簡直慘不忍睹。
"太過分了!!!"lacus坐在辦公室裏正在生氣。
"喂!你在和誰生氣呀?"我問她,很少看到她這麼生氣。
"當然是那些沒有人性的家夥!太過分了!我發誓一定要將他們繩之以法!"
"這個我相信,嗬嗬,有你這麼說,他們一定會遭殃的!"
她卻好像根本沒有聽到我的話,坐在那裏,臉色發青的,一言也不發了。
"又有行動了!amy"
"是什麼?"我問道。
"又發現死屍了。"lacus低沉的說,"我們去現場看看。"
現場是在一個垃圾回收站,屍體已經腐爛了。是早上來這裏撿破爛的小孩發現的,就立刻報警了。
"已經死了4天了,現在是夏天,屍體都腐爛了,看來不會有太多的線索。"法醫告訴我們,"他大約15歲,男,他的腎髒、角膜、大片皮膚還有一段腸子都不在了,手法很專業,應該是掌握醫學知識的人做的。"
沒有再多的線索了。
"現在,警署裏覺得這是一個很大的犯罪團夥,在做著綁架未成年人,然後將其器官賣掉的買賣。對社會產生的影響非常不好,希望大家盡力趕快破案!"
"Yes,sir!"
"唉!頭,有生氣了!"我發著牢騷,"我們也希望能盡快破案,可是沒有線索,怎麼破案?"
lacus一句話都沒有說。
"有線索了,抓到了一個嫌疑人,好像是在倒賣器官的時候發現的。"同事通知著最新消息。
"真好!"我非常開心。
"隻是一個小卒而已,什麼也不會發現的。"
"那也是進展,總比沒有強多了。不要這麼沒信心嘛!"
不過,結果,果然像lacus預測的那樣,什麼也沒有查出來。雖然,現在足可以給他治罪,可是,犯罪團夥是一點線索都沒有。
"放了他吧!"lacus在向警長建議著。
"lacus,你瘋了?"我嚇了一跳。
"sir,隻有放長線,才能釣大魚!"lacus根本就沒有理我。
"lacus,你有把握?"警長看著lacus。
"沒有完全的,但如果放棄了就完全沒有了。"lacus很堅定。
"好,聽你的。"
"sir,我有話要說。"在我離開的時候,她留下來了。
"就這樣放人了,真便宜他!現在線索又沒有了,竟然被殺了!"我氣呼呼的說著。
lacus並不生氣,也沒有什麼反應。
"喂!就是你!你非要放人,看!現在……"
"現在,他已經死了,就算他有罪也已經贖罪了!"我還沒有說完,lacus就搶先開口了。
我無語,我們有些不歡而散。
從此,lacus對我有些躲躲閃閃的,我們很少在一起,我總是看不到她,即使見麵了也沒有什麼說的,我感覺我們的友誼有些變質了。
"這麼多年的友情了,怎麼可以讓它結束呢。"想到這裏,我走向lacus的公寓,想找她聊聊。
"咦!好奇怪,這麼晚了,她要到哪裏去?"剛剛到她家門口,看到她穿了一身的黑衣服匆匆往外走。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跟蹤著她。
在一個廢棄倉庫,一個男人也是身穿一身黑衣服正在那裏焦急的等待著。
"你可來了!"他看到lacus,打著招呼。
"是呀,我的小心點,避免被跟蹤。"
"不愧是警察,嗬嗬,謹慎,細心。"
"過獎,老板什麼時候可以見我?我們的買賣如何?"
聽到這一句,我的頭"翁"的一聲,天呀!這麼多年的好朋友,她竟然在做著非法的生意。
"現在風聲很緊。"那男人解釋。
"我知道,不過,器官如果留太久就沒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