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立法的能與不能
書屋講壇
作者:吳靖
近年來,隨著國民閱讀危機的日益深重,我們與閱讀社會的美好期許漸行漸遠,關於全民閱讀立法的呼聲空前高漲。2013年兩會期間,葛劍雄、王明明、白岩鬆、陳建功、何建明等一百一十五名有重要社會影響的政協委員,聯名簽署並提交了一份《關於製定實施國家全民閱讀戰略的提案》,明確提出了“由全國人大製定《全民閱讀法》、國務院製定《全民閱讀條例》”的建議。建議認為,為全民閱讀立法,就是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將推動全民閱讀工作納入法製化軌道,確定政府為促進全民閱讀的責任主體。同年8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有關負責人明確表示,將把全民閱讀立法當作推進閱讀的頭等大事來抓,並草擬了《全民閱讀促進條例》初稿。2014年兩會,李克強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首次將“倡導全民閱讀”納入文本,進一步推動閱讀立法。同年11月、12月,湖北省和江蘇省相繼出台促進全民閱讀的地方性法規《湖北省全民閱讀促進辦法》和《江蘇省人大常委會關於促進全民閱讀的決定》,標誌著閱讀立法已進入地方性實施階段。
一時間,“閱讀立法”成為媒體和學者談論的熱門話題。但對於普通百姓而言,閱讀立法一詞讓人有點不知所雲的感覺。因為在中國人的心中,法律和懲戒是緊密相連的,所以不少人都有這樣的困惑:全民閱讀立法,我不讀書難道就犯法了?要被抓進去嗎?當然不是。作為一種促進型立法,它並非是對公民個體閱讀內容和閱讀行為的強製,而是通過明確和規範政府在全民閱讀活動中的行為,促進全民閱讀、更好地保障公民的閱讀權利。事實上,許多西方發達國家都將全民閱讀視為國家綜合實力的核心要素之一,並從國家戰略的高度大力推進國民閱讀。例如美國的《不讓一個孩子落後法案》(2002)、日本的《關於推進兒童讀書活動的法律》(2001)、韓國的《讀書文化振興法》(2009)、俄羅斯的《民族閱讀大綱》(2012)等。在舉國推進依法治國戰略的曆史性階段,麵對不斷加劇的國民閱讀危機,推進閱讀立法無疑有著積極而重要的意義。
但從各地市民的采訪意見和廣大網友的討論來看,情況並不是這麼簡單。即便了解了閱讀立法的個中動議,許多人仍不免對此心生疑惑,或本能地排斥公共立法行為進入本屬私人空間的閱讀,或認為閱讀立法會和“常回家看看”入法一樣,陷入缺乏操作性的泥潭而成為一紙空文,淪為另一種形式主義。平心而論,這樣的擔心、憂慮甚至排斥不無道理,畢竟我們有不少政策法規由於種種原因而淪為一紙空文。在我看來,閱讀立法能否發揮好它的正能量,成為建設閱讀社會、書香社會的重要保障,關鍵在於能否回答好以下三個問題:立法推進的導向和目標是什麼?通過哪些舉措來確保這一立法導向和目標的推進?以及如何辯證地看待閱讀立法的局限性,而不成為政府過度幹預的文化政績工程?
毋庸置疑,閱讀立法自然是為了推進閱讀,但就目前的境況而言,最重要的是哪些方麵呢?首先當然是閱讀率。近年來,盡管閱讀率有一定的上升趨勢,但總體而言一直處於低位。對於農業人口占多數的中國而言,無書可讀依然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因此公共圖書館在國民閱讀中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但現實的情況顯然不容樂觀,據《中國圖書館事業發展報告2012》顯示,我國平均每四十四萬人才擁有一所公共圖書館,平均每三千二百零一平方公裏才擁有一所公共圖書館,2011年我國人均擁有藏書僅為可憐的零點五二冊,也就是兩個人才隻有一冊圖書。更令人困窘的是,根據國際“圖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頒布的標準,每五萬人應有一座公共圖書館,人均擁有藏書最少三冊。四十多年過去了,我們離這個國際最低標準依然相去甚遠,甚至人均擁有藏書最高的地區也才二點九四本,依然低於國際最低水平,而人均擁有藏書最低的地區僅為零點一九冊,簡直令人咋舌。其中,最令人堪憂的是我國兒童的圖書擁有量,據朱永新先生的介紹,我國三點六七億兒童人均擁有圖書一點三冊,未成年人讀物擁有量在全世界排名第六十八位,是以色列的五十分之一,日本的四十分之一,美國的三十分之一。因此,推進閱讀立法,首當其衝的是就是大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公共圖書館建設,通過立法的形式來確保人均圖書擁有量的提升,因為培養閱讀興趣的前提是有書可讀。
當然,對於許多都市公民而言,書籍似乎唾手可得,甚至有些人麵對著書籍的海洋而發愁。這時,閱讀內容就顯得至為重要了,畢竟內容才是王道。環顧四周,不少人埋頭於教科書、考證輔導書、英語詞典乃至職場成功學,說無人讀書實在有些誇張,但這是真正的閱讀嗎?非也。在我看來,閱讀大致可以分為三類:第一種是基於實用的目的,比如讀一些專業、職業方麵的書,或者炒股、養生之類的書,如果一個人隻讀這樣的書,我不認為他是一個有閱讀習慣的人。第二種是出於消遣的目的,工作累了翻翻報紙,上網看看八卦新聞,或拿一本流行暢銷讀物順手翻幾下,純粹是為了消遣和放鬆,這也不是我所謂的閱讀。第三種才是真正的閱讀,即作為精神生活的閱讀。通過閱讀,一個人可以感到思想上的愉悅,得到精神上的提升,從書籍中汲取精神營養,讓自己的精神獲得成長,內心變得豐富、充實,思想變得敏銳、深刻,這才是我們應該倡導的閱讀。也隻有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才可以說:一個人的閱讀史就是他的精神成長史。
有人說,閱讀是人類最優美的姿態。我想,他說的一定是那種真正的閱讀,那種非功利性的閱讀,那種與古今中外的智者對話交通的閱讀。這也正應了康德的那句名言:美是一種無目的的快樂。真正的閱讀包蘊著美,也是精神愉悅的源泉。因此,真正的閱讀既是一個思想事件,也是一個審美事件。事實上,這種非功利化的閱讀正是諸多有識之士所倡導的,知名書評人止庵就曾說“讀書分兩種,一種是功利性讀書,教材、參考書都屬於這種,這種閱讀其實我們從來沒少過。還有一種是非功利性讀書,讀的是無用書,不會馬上給你帶來好處,不會讓你的身份職業有立刻的變化,但它對一個人的素質潛移默化,對精神世界施加影響,讓一個人變得有趣、有品位、有文化、有見識。”放眼社會,我們並不缺少功利性的閱讀,在人們的生活中缺席的,是那種並不能直接帶來“好處”的非功利性閱讀,這正是閱讀立法所應大力倡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