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風險與融資約束機製
會計與金融
作者:謝紅 張晉紅
【摘要】在計劃經濟時代中,所有的城市建設工作都是由國家來統一調配和完成,談不上由地方政府負責具體操作某一項工程,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確立,國家在基礎建設投資方麵的自己缺口也越來越大,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也在這個過程中應運而生。本文結合實際情況針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風險與融資約束機製的建設工作進行簡析。
【關鍵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融資約束機製
1、概述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的的確立,將各地拉上了趟經濟發展的高速列車,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由於中央財政無力對應如此多的基礎建設項目,因此在宏觀調控的全麵監管下,中央政府允許地方政府以城市建設投資的名義,吸納更多的社會及集體資金來投入地方性基礎建設工作。
2、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組建和運行
雖然說中央政府允許地方政府以城市建設投資的名義來搭建地方性投融資平台,但是許多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一樣,財政可支配資金是有限的。但是麵臨的基礎建設工作又是相當繁重的,如何在二者之間進行有效的取舍和選擇,是地方政府較為棘手的問題。而隨著中央政府進一步的拓寬和開放了允許地方自行舉債的措施之後,雖然地方性基礎建設資金壓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緩解。再加上一些以土地質押或者股權轉讓等形式進行的資源置換之後,一個初具規模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就算基本上組建起來了。
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運行看似是十分簡單的,相關的項目在論證通過之後就開始投資興建了,但是這僅僅是一個概念上的認識,這種認識是完全基於對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片麵理解上形成的。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運行其實是一個很複雜的過程,相關的投資項目在立項之前要首先通過國資委的確認,然後要根據申報材料來確定其投資回報率和彙報周期,根據投資回報周期的時長來最終確定投資資金的來源渠道。在這個過程中,即便是一些帶有社會公益性的基礎公共建設,也要計算出其實際的預虧周期和相對應的金額,以便在今後的資產管理和清算過程中能夠明確的掌握其實際價值。在所有這些準備工作都完成之後,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才能夠將相關建設項目的資料通過媒體等公開渠道向社會公布,在對所有參與投標的建築企業進行嚴格的資質甄選之後,本著性價比最高的原則選擇相應的企業來進行施工建設。在施工建設完成之後,還要組織以上級業務主管單位牽頭為主的工程質量驗收工作,對施工工程進行全麵的驗收。
3、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運營風險
在了解了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運行模式之後,單純的從框架性上很難看出其存在一定的運行風險,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許多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台在運營及管理中都或多或少的存在風險。客觀地講,這些風險中,雖然有些風險是屬於政策性風險,是基於地方政府統籌的層麵上考慮的,但是來自資金和實際經營中的壓力卻是實實在在的。因為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中的許多資金是來自於民間資本的,尤其是有些資金完全是按照商業投資性行為融資過來的,在預期收益並不明朗的影響下,這些資金的使用風險將陡然增加。另外,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在運營過程中,因為操作不規範等問題也使得其運營風險被人為的放大了。經過對一些地方的地方性政府投融資平台進行分析和研究發現,其實際的運營風險大致分為以下四種形式:
3.1行政體製和商業運行體製過度交叉。按照一般的商業運作法則來講,既然地方政府的同融資平台出現的形式多以“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名義出現的,就應該屬於一種規模化的商業行為,但是由於其經營和投資的又是政府的基礎產業項目,因此相關的業務指導工作是政府來具體操作,與此同時,由於地方政府在投融資的過程中以置換的方式進行的資本運作,因此在投融資平台上的資金又必須列到國資委的監管範圍之內。如此繁雜的一個行政監管體係,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確保了投融資平台上的資金使用安全,但是也在一定的程度上讓過於繁瑣的行政體係限製了資金的有效使用範圍。
而且,最為關鍵的一點問題是,這些城市建設投資公司的主要領導,一般都是有一定的行政級別的。如此一來,對於投融資平台的商業化運行而言就受到了一定的衝擊和影響,相關投資項目的整體運作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框架性管理的,但是畢竟決策權在投融資平台的管理層手中,一旦這種管理出現失衡的話,那麼投資項目的整體運行質量受到影響。另外,其實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作為投融資平台的主要管理者,應該具備良好的經濟素質,而不是單純的需要政治基礎就能完成相關工作的,因此一旦投融資平台的主要負責人隻是將投融資平台當成一個“政府垂直部門”進行行政管理的而忽視了其商業運作的功能的話,那麼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融資平台的資金使用風險,但是也加劇了投融資平台上資金的沉澱情況,失去了投融資平台的實際存在價值。